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7,301,913 |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7,301,91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5.25 |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5.2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陈昌雄先生、独立董事陈玉萍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康莹女士出席了会议,副总裁李春芳女士、财务总监丁元成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提名刘赟东先生为董事,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7,301,91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1.02提名朱锐伦先生为董事,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7,301,91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1.03提名龚巧莉女士为独立董事,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7,301,91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37,301,913股同意,占投票总数比例25.25%,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昌华先生、柏志伟女士。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陈昌雄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授权委托季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下午16∶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鉴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人数6名,董事陈昌雄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季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次会议由季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赟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刘赟东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 序号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委员 | 主任 |
| 1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刘赟东、王金龙、龚巧莉 | 刘赟东 |
| 2 | 审计委员会 | 王金龙、季伟、侍克斌、 朱锐伦、龚巧莉 | 龚巧莉 |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龚巧莉、季伟、侍克斌 | 龚巧莉 |
| 4 | 提名委员会 | 侍克斌、刘赟东、王金龙 | 侍克斌 |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刘赟东: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水利部综管中心筹备组副组长、北京国泰新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