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5-008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立”)、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特冷”)和参股公司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中野”)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4年,上海日立、海立特冷和海立中野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海日立的证书编号:GR201431000860,发证时间:2014年9月4日,有效期三年;海立特冷的证书编号:GR201431000566,发证时间:2014年9月4日,有效期三年;海立中野的证书编号:GR201431000935,发证时间:2014年10月23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企业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适用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