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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5-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7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已停牌。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每五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9日、16日、23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4年12月16日同时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2014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1月9日、16日、23日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5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2月7日、14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隆德长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正红广毅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启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驰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骏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祺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幸朝、宁波中盈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骏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交易方式

      各方同意,公司将以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收购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持有的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标的资产情况

      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Juno Energy II, LLC与Juno Operating Company II, LLC两公司所有的位于美国二叠盆地的油田资源(美国德克萨斯州Crosby郡)的相关权益(以下简称“油田资产”),收购完成后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享有油田资产100%权益。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为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所持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该标的资产所对应的权益包括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收购的油田资产。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尚需完成事项:

      (一)2014年12月14日,公司已与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签署了《意向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发布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二)2015年2月9日,公司已与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十一位股东及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发布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三)截止本公告日,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四)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中。公司将积极协同相关各方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并尽快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根据计划安排,公司将于2015年4月下旬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重组预案;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海外石油资产,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公司需要聘请美国律师、会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配合国内中介机构的工作,整个收购过程比较复杂,耗时相对较长。截至目前,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股票因上述原因无法自2015年3月2日起复牌,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5年3月3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