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ST新材 编号:临2015-010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30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于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1日发布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临2014-055”、“临2014-057”、“临2014-060”),并于2015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公告。
本公司现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即本次重组第二次董事会,已于2015年1月3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本次重组《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本次重组相关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已于2015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评估机构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履行国务院国资委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程序。
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尚需经过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批准;本次交易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