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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第二期次级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未公告
  • 关于支付2014年记账式附息(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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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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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期次级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未公告
    关于支付2014年记账式附息(四期)
    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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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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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1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5年2月16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锡培、张希兰、蒋华君、卞华舵、蒋国健、汪传斌、钱志新、马治中、蔡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为子公司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15-011)。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5-012)。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1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信贷业务,信贷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对该项信贷业务进行担保。

      201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639.37万元,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法定代表人张希兰,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气、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电缆盘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制造工技能等级鉴定;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9月30日,远东电缆总资产571,626.51万元,负债总额491,811.81万元,净资产79,814.70万元,净利润2,351.7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远东电缆业务特点,本次申请信贷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远东电缆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5,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75%,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16日 14 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16日

      至2015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 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5年3月12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寇永仓

      电 话:0510-87249788

      传 真:0510-87249922

      邮 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