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2015-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5-00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鑫集团”)关于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
恒鑫集团将原质押给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尚”)的本公司股份314,122,005股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恒鑫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3,018,4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66%;质押股份余额为0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