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两会特别报道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2015年3月3日   按日期查找
    B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1版:信息披露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24日

      重要提示

      1.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9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募集资金中的美元应以募集期最后一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以确定募集是否达到最低募集金额要求)。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集上限,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上限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

      6.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美元金额需按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其中,发起资金持有期限自该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者合同生效之日孰晚日起计算,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等机构。

      8.本基金将自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24日(周六、周日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部分代销银行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9.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10.在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人民币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人民币认购最低限额为10元(含认购费),代销机构每个账户美元现汇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美元(含认购费),追加美元现汇认购最低限额为10美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人民币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首次美元现汇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0美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内,单一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美元认购的投资者需注意,在现钞认购的情况下,投资者应将美元资金从现钞账户转入现汇账户,相应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由于美元资金的划款时间较长,投资者美元认购时,其认购申请的提交日和认购申请受理日可能有所不同。

      11.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已申请的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本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的《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详见本公告正文)。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代销机构可能随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6.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0-89899073),垂询认购事宜。

      17.本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衍生品风险,包括衍生品市场风险和衍生品模型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获取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本基金特有风险;二是与指数相关的风险,包括指数的授权、编制、差错风险,金融模型风险和跟踪误差风险;三是境外投资风险;四是开放式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

      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或美元提交本基金的认购/申购申请,其中使用人民币认购/申购的份额将被确认为人民币份额,使用美元认购/申购的份额将被确认为美元份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生物科技指数(QDII)

      广发生物科技指数(QDII)(人民币)代码:001092

      广发生物科技指数(QDII)(美元)代码:001093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的人民币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售;美元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除以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按面值发售,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募集资金中的美元应以募集期最后一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以确定募集是否达到最低募集金额要求)。

      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集上限,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上限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

      (七)发起资金认购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美元金额需按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其中,发起资金持有期限自该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者合同生效之日孰晚日起计算,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4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赵会军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4)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5)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n

      (6)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7)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8)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9)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0)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11)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12)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13)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14)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21-64316642

      业务传真:021-54653529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15)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16)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7)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络人:甘霖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站:www.hazq.com

      (18)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6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网站:www.95579.com

      (19)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0)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1)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22)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23)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4)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86770178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25)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下转B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