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3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江苏化工品交易中心大厦27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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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颜中东,独立董事谢荣兴、姚文韵、李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在任高管4人,列席2人,高管黄雄、张惠忠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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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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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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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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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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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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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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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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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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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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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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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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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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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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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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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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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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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上海保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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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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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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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需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颐华(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开颜、王陈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程序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