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5-00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251号公司B座7楼7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01,569,82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1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自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朱雷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诸雪强出席会议;
4、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隆、副总经理陈琳、倪伟忠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童民强 | 501,569,824 | 100.00 | 是 |
1.02 | 俞勇 | 501,569,824 | 100.00 | 是 |
1.03 | 任海锋 | 501,569,824 | 100.00 | 是 |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胡超东 | 501,569,824 | 100.00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1.01 | 童民强 | 6,089,877 | 100.00 | ||||
1.02 | 俞勇 | 6,089,877 | 100.00 | ||||
1.03 | 任海锋 | 6,089,877 | 100.00 | ||||
2.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2.01 | 胡超东 | 6,089,877 | 1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的票数均超过本次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刘雯、仲丽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5-008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4日下午收到董事长周自力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安排调整的原因,周自力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事会对周自力在任职董事长期间领导董事会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5-00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童民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选举童民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周自力为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增补童民强、任海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童民强为主任;增补周自力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次增补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经总经理提名,聘任俞勇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张宏力、王隆、毕铃、郑津为公司副总经理;免去王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聘任的常务副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