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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F利率将调整
    并实行差别化定价
    2015-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王媛 ○编辑 剑鸣

      市场猜测或进一步有限释放流动性

      ⊙记者 王媛 ○编辑 剑鸣

      

      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箱一项创新型工具,央行对常备借贷便利(下简称SLF)的管理有望日趋完善。昨日,接近央行的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证实,央行已于近日发文,拟调整地方分支机构SLF的利率,同时将SLF的期限缩短,取消了此前试点时的14天品种,仅保留隔夜和7天品种。

      SLF将实行差别化定价

      上证报记者获悉,央行此次发文明确,将SLF的期限调整为隔夜和7天两个档次。原则上,不对同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续做SLF,SLF利率实行差别化定价。

      “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和7天的利率分别为4.5%和5.5%。”央行发文明确,对不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其承诺对资产负债调整的前提下,可通过SLF提供流动性支持,利率加100个基点,隔夜和7天的利率分别为5.5%和6.5%。

      上述接近央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该文件目前已下发至分支机构,有些地方分行已经出台了进一步完善SLF管理有关事项的具体通知。

      SLF是央行2013年初创设的创新工具,起初仅对政策性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提供大额短期流动性支持。2014年1月又在十地开展试点,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2015年2月,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SLF操作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央行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SLF。目前的操作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质押方式发放。

      充分发挥利率走廊上限功能

      与此前相比,此次调整后,SLF的期限更为缩短,仅保留隔夜和7天品种,取消了原先的14天品种。而另据媒体报道,央行也新增了地方分支机构SLF操作限额,利率也较原先有所下调。

      面对春节后资金面持续紧平衡,该消息也引起了市场对央行进一步有限释放流动性的猜测。

      招行金融市场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昨日对上证报记者表示,SLF的价降量升,一方面是对节后资金面偏紧的回应,提供更多短期流动性,以待现金回流银行体系;另一方面是对降息进行呼应,以调降资金成本。

      而另一位华东某银行资金交易员则表示,SLF仅为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应对特殊时点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对资金面宽松效应还有待观察。

      对于“紧急时刻”是否会申请SLF,记者昨日采访到的多数银行交易员则表示,对不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率加100个基点有些高,预计申请的金融机构或不会太多。

      上证报记者另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未来央行将密切监测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拆借和债券回购成交利率,一旦达到或突破SLF利率水平时,将根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申请,及时通过SLF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充分发挥SLF利率作为货币市场利率走廊上限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