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 2015-01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对本次发行条件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并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6,361,048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邵根伙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培钊先生、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具体数量和金额具体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发行前持股 数量(股) | 本次认购 数量(股) | 本次认购 金额(万元) | 发行后持股 比例(%) |
1 | 邵根伙 | 732,893,697 | 28,429,282 | 40,000 | 41.80 |
2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21,321,961 | 30,000 | 1.17 |
3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1,321,961 | 30,000 | 1.17 |
4 | 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17,768,301 | 25,000 | 0.98 |
5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 17,768,301 | 25,000 | 0.98 |
6 | 黄培钊 | - | 14,214,641 | 20,000 | 0.78 |
7 |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 | 14,214,641 | 20,000 | 0.78 |
8 |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 - | 7,107,320 | 10,000 | 0.39 |
9 | 西藏自治区投资 有限公司 | - | 7,107,320 | 10,000 | 0.39 |
10 |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 | 7,107,320 | 10,000 | 0.39 |
合 计 | 732,893,697 | 156,361,048 | 220,000 | 48.81 |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5、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4.07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农业互联网与金融生态圈建设项目 | 95,783 | 95,000 |
2 | 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 | 125,000 (其中60,000万元用于偿还借款) |
合 计 | 220,783 | 22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或已投入自有资金。如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51030003号”《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邵根伙先生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根伙先生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亦发表了独立意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邵根伙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培钊先生、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为此,公司分别与上述十名发行对象签署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公告文件和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 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
8、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10、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另,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自主行权完毕,造成公司实收资本发生变化,再加上公司已经获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加了经营范围,故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章程修正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3月修订)》、《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5年3月)》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3月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3月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5年3月23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总部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第1至12项议案进行审议。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 2015-01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平先生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并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为156,361,048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邵根伙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培钊先生、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具体数量和金额具体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发行前持股 数量(股) | 本次认购 数量(股) | 本次认购 金额(万元) | 发行后持股 比例(%) |
1 | 邵根伙 | 732,893,697 | 28,429,282 | 40,000 | 41.80 |
2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21,321,961 | 30,000 | 1.17 |
3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1,321,961 | 30,000 | 1.17 |
4 | 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17,768,301 | 25,000 | 0.98 |
5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 17,768,301 | 25,000 | 0.98 |
6 | 黄培钊 | - | 14,214,641 | 20,000 | 0.78 |
7 |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 | 14,214,641 | 20,000 | 0.78 |
8 |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 - | 7,107,320 | 10,000 | 0.39 |
9 | 西藏自治区投资 有限公司 | - | 7,107,320 | 10,000 | 0.39 |
10 |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 | 7,107,320 | 10,000 | 0.39 |
合 计 | 732,893,697 | 156,361,048 | 200,000 | 48.81 |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4.07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农业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建设项目 | 95,783 | 95,000 |
2 | 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 | 125,000 (其中60,000万元用于偿还借款) |
合 计 | 220,783 | 22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或已投入自有资金。如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另,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自主行权完毕,造成公司实收资本发生变化,再加上公司已经获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加了经营范围,故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章程修正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充分重视了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和比例,并细化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披露、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等内容,该调整方案适当、稳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经全体监事审阅该规划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对投资者形成良性的回报预期;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适当、稳健,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5-012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一、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根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瑞丰基金”)、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拓”)、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黄培钊先生、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投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3月6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为14.0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56,361,048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根伙拟认购的金额为4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28,429,282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农业互联网与金融生态圈建设项目、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156,361,048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先生在内的特定投资者。
邵根伙先生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4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28,429,282股。本次发行前,邵根伙先生持有公司44.0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在公司于2015年3月5日召开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邵根伙已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 名:邵根伙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507XXXXXX
邵根伙先生自1994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本次发行前,邵根伙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44.0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数量为156,361,048股。其中邵根伙先生本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28,429,282股。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3月6日)。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为14.0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3月5日,邵根伙先生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邵根伙
签订日期:2015年3月5日。
2、认购方式、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限售期
(1)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56,361,048股。邵根伙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4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28,429,282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3月6日)。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90%(即14.0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支付方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且收到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邵根伙应按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5)限售期
邵根伙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以公司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有事宜。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先生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信心,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邵根伙先生持有公司44.02%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邵根伙先生将持有公司41.80%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人邵根伙先生未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四、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5 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邵根伙回避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预案及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邵根伙先生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邵根伙先生本次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邵根伙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健持续发展,且邵根伙先生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邵根伙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邵根伙等认购对象分别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
4、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5-01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5年3月5日,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瑞丰基金”)、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拓”)、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黄培钊先生、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投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发行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发行对象):邵根伙,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身份证号码为:110108196507XXXXXX。
认购人(发行对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王东明,注册资本:1,101,690.84万元。
认购人(发行对象):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法定代表人:周瑞明,注册资本:17,000万元。
认购人(发行对象):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万元。
认购人(发行对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4层04、05、06、07、08、10单元,法定代表人:刘益谦,注册资本:280,000万元。
认购人(发行对象):黄培钊,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身份证号码为:440301196007 XXXXXX。
认购人(发行对象):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501-15室,法定代表人:祝顺泉,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认购人(发行对象):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68室,法定代表人:黄松德,注册资本:12,000万元。
认购人(发行对象):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5.A7号),法定代表人:白玛才旺,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认购人(发行对象):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法定代表人:万放,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价款支付方式、锁定期等主要条款
1、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每位认购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56,361,048股。邵根伙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4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28,429,282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中信证券积极策略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3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21,321,961股。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信瑞丰基金和君软件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3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21,321,961股。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25,000万元,认购数量为17,768,301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25,000万元,认购数量为17,768,301股。黄培钊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2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14,214,641股。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2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14,214,641股。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1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7,107,320股。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1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7,107,320股。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1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7,107,32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3月6日)。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90%(即14.0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支付方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且收到发行人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邵根伙先生及其他发行对象应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5、限售期: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以公司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有事宜。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其他约定
认购协议还就双方声明与保证、违约责任承担等进行了约定。
备查文件:
1、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邵根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中新融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培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7、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8、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9、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9、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5-01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2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91,52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2,036,48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1日汇入本公司下列指定账户,具体收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金融机构名称 | 账号 | 汇入金额(元) |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050901040013128 | 1,500,000,000.00 |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01085700053004750 | 100,000,000.00 |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591902929010902 | 436,480,000.00 |
合 计 | 2,036,480,000.00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2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200,300.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799,699.8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73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文)之规定,本公司2010年末将原先在发行费用中列支的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2010年度损益,调整后发行费用为107,527,175.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0,472,825.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账户名称 | 金融机构名称 | 账号 | 存款余额(万元) |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50901040013128 | 1,527.20 |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支行 | 01090339100120109241422 | 139.27 |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 0132014170003845 | 17,022.37 |
合 计 | 18,688.84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公司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型高效预混料项目”、“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淮阴大北农水产饲料项目”、“天津昌农水产饲料项目”、“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产业化项目”、“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以及“技术中心项目”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超级杂交水稻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实施单位为湖南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改为分别在湖南、南昌各建一个规模较小的育种、检测及加工基地,上述两个基地的投资额大致相同,合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原预算的用于水稻育种、检测及加工基地的投资总额。实施单位由湖南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江西先农种业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实施,实施地点由湖南长沙市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变更为湖南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和江西南昌市小兰开发区。
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发布公司2010-045号公告及公司2010-049号公告。
(2)“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在北京怀柔雁栖工业开发区建设加工基地,但考虑到该项目的育种基地设在甘肃武威,甘肃距离北京较远,原种收成后从甘肃运输到北京进行检测、加工的运输成本太高,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公司决定在甘肃武威购买土地用于玉米检测、加工基地建设,将该项目的建设地点从原来的北京怀柔雁栖工业开发区变更为甘肃武威工业园区,该项目实施单位、内容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化。
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发布公司2010-045号公告及公司2010-049号公告。
(3)“三明大北农18 万吨猪饲料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三明大北农18 万吨猪饲料项目”原实施单位为三明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因项目所在地投资及土地政策原因,地方政府要求必须在当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并纳入地方税收,因此,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由项目所在地新设立的公司实施,新公司为三明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我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古工业园。
该项目仅涉及实施主体变更,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保持不变。
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发布公司2011-005号公告及公司2011-015号公告。
(4)“龙岩武平18万吨饲料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龙岩武平18万吨饲料项目”原实施单位为龙岩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因项目所在地投资及土地政策原因,地方政府要求必须在当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并纳入地方税收,因此,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由项目所在地新设立的公司实施,新公司为龙岩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我公司全资孙公司,该公司名称核准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注册地址:武平县岩前工业集中区。
该项目仅涉及实施主体变更,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保持不变。
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发布公司2011-005号公告及公司2011-015号公告。
(5)“茂名大北农18万吨猪饲料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
因茂名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所在地土地指标紧张,一直无法取得土地,故在茂名高州市寻求以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茂名市粤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粤峰化工”)合资成立茂名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茂名农牧”)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由广州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州大北农”)收购粤峰化工持有茂名农牧的全部股权,故将实施主体由茂名市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更改为广州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茂名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因土地取得方式发生变化,原计划茂名饲料公司自行购地并进行饲料工厂建设,现变更为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土地和部分房产,再进行饲料工厂建设,变更后投资金额增加590万元,由6046万元变更为6636万元,拟使用公司超募资金。
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发布公司2011-021号公告及公司2011-024号公告。
(6)“常德大北农18万吨饲料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
“常德大北农18万吨饲料项目”原计划由益阳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南省益阳黄家湖工业园新建饲料加工基地,因该工业园区一直无法落实土地经营指标,导致原计划无法实施,因此将实施地点由湖南益阳市变更为湖南津市,实施单位由益阳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德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项目内容由18万吨猪饲料项目变更为12万吨猪饲料项目和6万吨鱼饲料项目,投资金额由5,507万元调整为7,000万元。
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发布公司2012-022号公告及公司2012-026号公告。
(7)“商丘大北农12万吨猪饲料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
“商丘大北农12万吨猪饲料项目”原计划在商丘大北农原厂区拆除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因地方政府区域规划调整,将原有土地规划调整为绿化用地,导致项目无法立项和实施,故将该项目的建设地点从原来的公司自有土地变更到商丘市梁园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齐聚区,因需要在商丘市梁园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齐聚区额外购买土地,需增加土地购买款800万元。因此,投资金额由3,616万元变更为4,416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内容不发生变化。
有关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发布公司2012-022号及公司2012-026号公告。
(下转B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