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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马应龙

    股票代码: 6009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271号发展大厦5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271号发展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杨国霞

    注册资本:123,83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1203580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咨询、代理及中介服务。

    税务登记号:420103177758917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271号发展大厦5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国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国资公司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如下:

    1、持有万鸿集团(600681)1,466.64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

    第二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和筹集资金进行其它项目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11年7月12日,国资公司持有马应龙3,802.08万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11.47%。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1 年7 月12日以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马应龙股份。依照收购办法和 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国资公司还持有马应龙股份2,144.1787万股,占股份总额的6.4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1年7月12日至2015年3月4日,国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马应龙共计1,657.9013万股。交易完成后,国资公司减持马应龙股份,占马应龙总股本的5%。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15年3月4日,国资公司持有马应龙中的1,200万股设立质押,质权人为汉口银行。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卖出股份情况

    1、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国资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496.2799万股。

    2、2014年7月至8月,国资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409.6167 万股。

    3、2014年8月至9月,国资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331.6万股。

    4、2014年9月至10月,国资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333.66 万股。

    5、2015年3月,国资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86.7447万股。

    二、交易价格区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区间为 15.5 元至21.4元。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国霞

    签署日期: 2015年3月5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马应龙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倩 赵仲华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

    联系电话:027-87389583

    联系传真:027-8729172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15-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3月5日接到公司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4日下午收盘时止,国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7,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本次减持后,国资公司自2011年7月12日至 2015年3月4日下午收盘时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57.90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国资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2,144.17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

    相关信息请参看《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马应龙、上市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资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卖出马应龙流通股股份:1,657.9013万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境外居留权
    杨国霞董事长中国武汉
    黄家琦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武汉
    汪爱群董事中国武汉
    刘江超董事中国武汉
    郝 健董事中国武汉
    陈旭东董事中国武汉
    孙月英董事中国武汉
    郑 涛董事中国武汉
    郭 岭董事中国武汉
    王建国副总经理中国武汉
    杨 纯副总经理中国武汉
    李 军副总经理中国武汉
    汪正兰总会计师中国武汉
    宋汉杰总经济师中国武汉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
    股票简称马应龙股票代码6009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武汉市汉口发展大厦5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其他 □

    赠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802.08万股

    持股比例:11.4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2,144.1787万股,持股比例:6.47%

    变动数量:减持1,657.9013万股, 变动比例: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