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5-00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4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信托”)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部信托于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43,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本次减持后,西部信托持有本公司股份55,492,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西部 信托 | 集中 竞价 | 2015年2月25日 | 14.21 | 694,278 | 0.06 |
2015年2月26日 | 14.11 | 142,900 | 0.01 | ||
2015年2月27日 | 14.17 | 2,000,000 | 0.18 | ||
2015年3月2日 | 15.02 | 381,074 | 0.03 | ||
2015年3月3日 | 14.89 | 695,000 | 0.06 | ||
2015年3月4日 | 14.46 | 730,636 | 0.07 | ||
合计 | 4,643,888 | 0.42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西部信托 |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 60,136,378 | 5.41 | 55,492,490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136,378 | 5.41 | 55,492,490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西部信托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根据有关规定,西部信托签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股票代码:002267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0一五年三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陕天然气、上市公司 | 指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信托 | 指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陕天然气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
3、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4、注册资本:陆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5、营业执照号码:610000100105601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4125211-7
7、税务登记号码:610090741252117
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经营期限:长期
11、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
12、邮政编码:710004
13、主要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在其他公司是否兼职 |
徐朝晖 | 女 | 中国 | 陕西西安 | 无 | 董事长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有境内上市公司西部证券[002673.SZ] 12.50%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发展需求,因而减持其所持有的陕天然气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前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种类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西部信托 | A股流通股 | 56,223,126 | 5.06 |
二、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持的陕天然气股票共计730,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西部信托 | 集中竞价 | 2015年3月4日 | 14.46 | 730,636 | 0.07 |
合计 | 730,636 | 0.07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西部信托 | 合计持有股份 | 56,223,126 | 5.06 | 55,492,490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223,126 | 5.06 | 55,492,490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信托合计持有陕天然气55,492,490股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西部信托 | 集中竞价 | 2015年2月25日 | 14.21 | 694,278 | 0.06 |
2015年2月26日 | 14.11 | 142,900 | 0.01 | ||
2015年2月27日 | 14.17 | 2,000,000 | 0.18 | ||
2015年3月2日 | 15.02 | 381,074 | 0.03 | ||
2015年3月3日 | 14.89 | 695,000 | 0.06 | ||
合计 | 3,913,252 | 0.35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天然气首次公开发行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发行前全体股东均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徐朝晖
签署日期:二0一五年三月四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四、备查文件置备地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陕西省西安市 |
股票简称 | 陕天然气 | 股票代码 | 00226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陕西省西安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有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有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56,223,126股 持股比例:5.0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4日,累计减持4,643,88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西部信托持有陕天然气股份55,492,49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99%,不再为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 变动比例:0.4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徐朝晖
签署日期:二0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