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5-016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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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雄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廖联凯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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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03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17%;反对票758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8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2、 议案名称: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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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03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17%;反对票6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16%;弃权票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7%。
3、 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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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03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17%;反对票6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16%;弃权票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7%。
4、 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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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03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17%;反对票722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65%;弃权票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8%。
5、 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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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169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84%;反对票493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5%;弃权票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6%。
6、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述职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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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03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17%;反对票493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5%;弃权票2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33%。
7、 议案名称: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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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03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17%;反对票59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98%;弃权票1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85%。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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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205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7.02%;反对票589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9、 议案名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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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169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84%;反对票493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50%;弃权票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6%。
10、 议案名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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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169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84%;反对票493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50%;弃权票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66%。
1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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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205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7.02%;反对票589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1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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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303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78.63%;反对票493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6.86%;弃权票1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51%。
13、 议案名称:关于拟购买定增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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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170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74.10%;反对票758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5.9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1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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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903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17%;反对票722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65%;弃权票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8%。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13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为武汉葛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化集团”),葛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4986377股,在审议议案12、13时,葛化集团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需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翔 倪纯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