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5-011
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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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其余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余监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凌锦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1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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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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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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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刘斯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