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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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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4月27日证监许可[2013]61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杨文升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文升先生,董事长。现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199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2014年6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志晨先生,董事。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欧阳伯权先生,董事,现任美国信安金融集团总裁 — 亚洲。1977年获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城市设计及环境规划系学士学位。历任加拿大安泰保险公司管理级培训员、团体核保总监,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亚洲区团体保险部副总裁,信安国际有限公司亚洲区行政总裁。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1981年毕业于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丰业银行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务部司库,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长、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

      顾建国先生,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984年获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工程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浙江大学经济系宏观经济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获财政部财科所研究生部财务学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兼财会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会计部副总经理、香港华建国际集团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中银保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员等。1989年获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张涛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共中国建设银行委员会第一巡视组组长。1999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储蓄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抚顺市分行行长、党委(组)书记,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修院副院长。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翟峰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1988年获得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文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上海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历任中国日报评论部记者,秘鲁首钢铁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主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发行部副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上海永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吴洁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199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交易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交易风险管理处、综合处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

      吴灵玲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高级经理助理,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何斌先生,副总经理。1992年获东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学士学位。先后就职于北京市财政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历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

      王新艳女士,副总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硕士。1998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担任长盛成长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4年6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等职,2005年3月16日至2009年3月17日任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07年6月18日至2009年3月17日任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副总经理。2009年12月17日至2011年2月1日任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12月20日任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4月27日至2013年12月20日任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督察长

      路彩营女士,督察长。197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华夏证券部门副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公司首席顾问(公司副总经理级),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叶乐天先生,硕士,2008年5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风险管理分析员、量化分析经理,从事风险模型、量化研究与投资。2011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21日起任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28日起任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7日起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经理。

      王新艳女士,副总经理。

      梁洪昀先生,投资管理部总监。

      万志勇先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钟敬棣先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姚锦女士,首席策略分析师。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年4月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2005年8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2006年12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庆萍,行长,高级经济师。1984年8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干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务部、个人信贷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行长。

      苏国新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担任中信集团办公厅副主任、同时兼任中信集团董事长及中信银行董事长秘书。1997年6月开始担任中信集团董事长秘书。1991年8月至1993年10月,在中国外交部工作。1993年10至1997年5月在中信集团负责外事工作。1996年1月至1997年1月,在瑞士银行SBC和瑞士联合银行UBS等金融机构工作。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经济学博士。1996年8月进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主管、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已托管5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3.5万亿元人民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升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概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概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概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升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刘焕志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不低于90%,其中投资于中证500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中证500指数作为基金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结合深入的宏观面、基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在指数化投资基础上优化调整投资组合,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基金资产收益长期增长为目标,根据宏观经济趋势、市场政策、资产估值水平、外围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在控制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得与所承担的主动风险相匹配的超额收益。

      2、股票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将参考标的指数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比例构建投资组合,并通过事先设置目标跟踪误差、事中监控、事后调整等手段,严格将跟踪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控制与标的指数主动偏离的风险。

      (1)指数增强策略

      1)成份股权重优化增强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跟踪偏离度的前提下,进行宏微观经济研究,综合运用GARP策略、建信多因子选股模型等量化投资技术,深入分析成份股的估值水平、公司业绩增长情况、资产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及股票市场交易情况等,在考虑交易成本、流动性、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并结合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研判后,将适度超配价值被低估的正超额收益预期的成份股以及低配或剔除价值被高估的负超额收益预期的成份股。

      2)非成份股优选增强策略。本基金将依托公司投研团队的研究成果,综合采用数量化投资技术和深入调查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自下而上精选部分成份股以外的股票作为增强股票库,力争在最佳时机选择增强股票库中估值合理、基本面优良且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股票进行适度的优化配置,以获取超额收益。

      ① 行业精选

      各行业之间的预期收益、风险及其相关性是制定行业配置决策时的根本因素,本基金通过对各行业竞争结构、行业成长空间、行业周期性及景气程度、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供需情况、上市公司代表性、行业整体相对估值水平等因素或指标的综合评估,精选行业景气周期处于拐点或者行业景气度处于上升阶段的相关产业,在行业内部进行个股选择。

      ② 个股精选

      A、价值分析

      价值分析包括公司的品质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健康的品质是公司未来持续成长的良好基础,也可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因此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分析首先将分析公司的品质,着重对公司进行财务分析,考察每股收益率(EPS)、净资产收益率(ROE)、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等指标,另外将根据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及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挖掘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B、成长性分析

      对于成长性分析,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企业的持续增长潜力,对公司内部因素进行深刻理解和分析,挖掘上市公司保持高成长性和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如公司治理结构、商业盈利模式、核心竞争力等),深入分析这些驱动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从而优选出竞争力优良、成长潜力高于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本基金选取的成长性指标主要包括:销售收入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增长率、PEG等。

      3)其他增强策略。本基金将及时把握其他盈利机会,提升投资组合的有效性。

      (2)组合调整策略

      1)定期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达到有效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目的。

      2)不定期调整

      ①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各类限售股获得流通权等原因而需要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参考标的指数最新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②限制性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当基金投资组合中按标的指数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其进行实时的被动性卖出调整,并相应地对其他资产或个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行。

      ③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制定交易策略以应对基金的申购赎回,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④其他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该部分股票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3)跟踪误差、跟踪偏离度控制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将通过适度的主动投资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同时也将因承担相应的主动风险而导致较大的跟踪误差。

      因此,本基金将每日跟踪基金组合与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定期分析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积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实现有效控制跟踪误差。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提高组合久期,以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类属债券,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类属债券,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适当的超额收益。

      (4)个券精选策略

      个券精选策略指基于对信用质量、期限和流动性等因素的考察,重点关注具有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价值被低估,或者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通过深入研究,发掘这些具有较高当期收益率或者较高升值潜力的债券,可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投资回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股指期货投资的目的是对股票组合进行套期保值,控制组合风险,达到在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力争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将采取以下步骤开展组合资产的套期保值。

      (1)确定套期保值目标现货组合、期限以及交易方向

      套期保值的目标现货组合是指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股票资产,这部分资产可以是基金持有或者将要持有的所有股票资产,也可以是部分股票资产。本基金将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财政以及货币政策、市场资金供需状况、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结合对股票头寸的流动性、风险程度等因素的测评,以确定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股票组合和套期保值期限。

      根据期货合约的交易方向不同,套期保值分为两类:买入套期保值、卖出套期保值。买入套期保值(又称多头套期保值)是在期货市场买入期货合约,用期货市场多头对冲现货市场上行风险,主要用于降低基金建仓期股票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卖出套期保值(又称空头套期保值)是在期货市场中卖出期货合约,用期货市场空头对冲现货市场的下行风险,以规避基金运作期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本基金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交易方向。

      (2)选择股指期货合约开仓种类

      在期货合约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遵循品种相同或相近以及月份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如果市场上存在以不同指数为标的的股票指数期货,则将选择与目标现货组合相关性较强的指数为标的的股票指数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本基金将综合权衡所承担的基差风险、合约的流动性以及展期成本等因素,确定最有利的合约或者合约组合进行开仓。

      (3)根据最优套期保值比例确定期货头寸

      本基金将通过最优套期保值比例来确定期货头寸,以当前投资组合和目标投资组合的差与期货标的指数之间的β系数作为最优套期保值比例。

      (4)初始套期保值组合的构建及调整

      计算得到最优的套期保值比例后,本基金将其转换为具体的期货合约数,计算得到合约数量后,本基金根据选择的股指期货合约开仓种类构建套期保值组合。

      (5)合约的展期

      当标的指数期货存在两种及两种以上近月合约时,本基金将利用各类近期合约的择机转换策略从而获取一定的套保收益,原则上本基金将以基差的大小程度作为合约转换的主要依据。

      (6)动态调整

      本基金将基于现货组合市值、股票组合β值的变动情况,动态确定套期保值过程中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并适时对组合中的期货头寸进行调整。

      因此本基金将根据目标资产β值的稳定性和调整成本,设定一定的阀值,当套期保值比例变化率超过该阀值时,调整期货合约数,以达到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7、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公募基金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该类金融衍生产品的特征,在进行充分风险控制和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合适的投资策略,以控制并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投资决策体制和流程

      1、 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证券市场走势。

      2、 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体制。

      (1)研究分析

      研究部依托公司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及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进行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及非成份股公司行为等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研究报告以及基金监控指标和调整指标等,召开投资决策会议,确定基金投资组合是否需要进行调整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审批总体投资方案及重大投资事项。

      基金经理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组合调整方案采取适当的方法调整组合,以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同时适当进行增强投资。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投资,基金经理按照公司权限审批流程,提交主管投资领导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3)交易执行

      交易部接收到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后,首先应对指令予以审核,然后具体执行。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不明确、不规范或者不合规的,交易部可以暂不执行指令,并及时通知基金经理或相关人员。

      交易部应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向基金经理通报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及对该项交易的判断和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4)投资回顾

      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的绩效进行评估,并对基金的跟踪误差、跟踪偏离度、信息比率、流动性风险等进行评估。同时,评估信息将以绩效评估报告的形式及时反馈至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投资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为制定和调整投资策略、评估风险水平提供依据。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前)。

      中证5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其成份股包含了500只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之外的A股市场中流动性好、代表性强的小市值股票,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500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5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中证5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体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4年12月31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4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10.3 其他资产构成

      ■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10.5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本基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10.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本基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的2日前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二)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5%)=49261.08元

      申购费用=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5=46915.31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6915.31份基金份额。

      2、赎回净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缴纳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净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赎回净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5%=57.4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57.40=11422.6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22.60元。

      4、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6%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根据基金管理人出具的付款指令按季支付。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

      由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保留变更或提高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权利,如果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算方法、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中监事的信息。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信息。

      4、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7、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期间涉及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