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1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3月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3月5日15:00 至2015年3月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4,09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28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 194,079,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283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47%。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周梦可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主持人:黄奕豪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8名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黄奕豪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黄奕豪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阮加勇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阮加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林冰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林冰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郑维宏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11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8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
郑维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杨坚平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坚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黄旭晖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黄旭晖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7 选举林腾蛟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林腾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8 选举林贻辉为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林贻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
1.21 选举叶东毅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叶东毅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王建章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王建章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沈任波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沈任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4 选举陈壮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14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5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
陈壮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以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高峰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高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林向晖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94,09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票数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林向晖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5,040,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周梦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1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现场的方式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二人,实到董事十一人,董事林腾蛟因公务出差未参与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林贻辉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奕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届。
(二)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阮加勇先生、林腾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届。
(三)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奕豪先生、王建章先生、阮加勇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黄奕豪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沈任波先生、陈壮先生、郑维宏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沈任波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陈壮先生、叶东毅先生、阮加勇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陈壮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叶东毅先生、沈任波先生、林冰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叶东毅先生任主任委员。
(四)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黄奕豪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阮加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五)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阮加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林冰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刘忠东先生、郑宏先生、郑炜彤先生、赖国有先生、刘灵辉先生、魏和文先生、刘万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意聘任郑维宏先生为公司网络通讯研究院院长,任期三年;同意聘任杨坚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六)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黄奕豪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同意聘任刘万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刘万里先生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刘万里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22#4F
电话:0591-83057977
传真:0591-83057818
电子信箱:liuwanli@star-net.cn
(七)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丁滋莹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八)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媛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潘媛媛女士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22#1F
电话:0591-83057009
传真:0591-83057818
电子信箱:panyuanyuan@star-net.cn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附:相关人员简历。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6日
附:简历
黄奕豪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市科协副主席。曾先后荣获福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福建省电子厅科技成果奖、福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福建省青年科技奖及省、市“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并于2006年荣获福州市第一届重大贡献、杰出高科技企业企业家代表,2007年度“海西新经济英雄”,2009年“福建省突出贡献企业家”。黄奕豪先生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阮加勇先生,董事,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福建星网锐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青年网络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星网信通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荣获“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福建IT行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优秀创新企业家”等荣誉称号,2010年入选“福建十大经济风云人物”、“海西软件业杰出人才”、“福建经济年度十大杰出人物”。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腾蛟先生,博士,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青联常委,中国侨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福建校友会名誉会长。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主席。历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董事局主席。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冰女士,硕士(MBA),经济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曾先后被评为 “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为中共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坚平先生,大专,助理会计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曾任福州市丝绸印染联合厂财务科副科长,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处长,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硬件产业财务总监,福建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维宏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通讯研究院院长、董事,福建星网锐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获科技部火炬项目奖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和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并于1995年荣获“全国电子工业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是“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成员。2011年荣获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建章先生,汉族,1946年2月出生,江苏盐城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电信工程学院通讯设备专业本科毕业,香港理工大学MBA,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6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洛南4310厂技术员、总调度,第四机械工业部综合计划司年度计划处干部,电子工业部元器件管理局综合计划处干部,电子工业部计划建设司引进处干部,机械电子工业部综合规划司投资二处副处长,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行业发展司技改处处长,电子工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司长。现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壮先生,1955年11月30出生,本科,律师、经济师。现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价格协会常务理事、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叶东毅先生,1964年2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获得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福州大学计算机系,获得硕士学位,之后留校任教;1988年6月考取国家教委公派名额,赴法国留学,1992年6月获得法国图卢兹(Toulouse III)大学博士学位后回到福州大学计算机系工作。1993年晋升副教授,1998年晋升教授。现为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福建省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等职。企业兼职情况:目前担任福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智能信息处理、数据挖掘等计算机应用技术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或参与完成了10余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曾获得198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四), 2000年度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独立完成)、200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三等奖(排名第一)和2009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第二)。此外,2002年获得福建青年科技奖,2003年获得第十届运盛青年科技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沈任波先生,汉族,1969年1月出生,福建诏安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审计专业本科毕业,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福建省会计制度咨询委员会委员、高级会计师评委、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等。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审计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长助理、副所长,福建弘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分所总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忠东先生,博士。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EPSON产品部总经理,实达打印机公司总经理兼实达集团代理产品事业部总经理,福建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宏先生,EMBA,高级工程师。福州市仓山区人大代表。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先后担任实达电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实达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炜彤先生,硕士。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福建实达电脑厂副厂长、福建实达终端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福建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赖国有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灵辉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先后两次被评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曾任福建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发工程师、产品研发项目经理、视讯产品事业部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魏和文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通讯事业本部总经理;睿云联(厦门)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领导或参加10多项国家级、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福建省优秀新产品三等奖、福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及“中国信息技术创新人物暨年度CTO”,首届“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的“优秀经营管理者”、福建省五一劳模等荣誉。魏和文先生有二十年以上的电子信息产品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经验,自2006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万里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曾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部副部长,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滋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文化程度:本科,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土地估价师。2000年至2011年6月供职于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六部部门副经理一职。现任职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媛媛女士,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文化程度:本科。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2010年3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2012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主办。2012年7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1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现场会议于2015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同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6日
附:简历
高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企业总法律顾问。曾在福建省永安市曹远公社插队,历任江西大学哲学系助教、江西省体改委干部、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马列教研室教师、福建省委组织部干教处正处级调研员。高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1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能否通过和取得核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15年2月9日披露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第九节“风险因素”中已充分说明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月17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62)。2015 年 2 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议案,并披露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公告文件(详见公司2015年2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星网锐捷;股票代码:002396)已于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复牌以来,公司积极做好本次交易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和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机构的协调工作。目前,公司、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方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和评估师正在加紧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等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董事会通知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信息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