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5年3月9日起,广州证券将代理销售下列基金:
1 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18)
2 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19)
3 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 530020 C类基金份额 531020)
自2015年3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广州证券的全国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1、广州证券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88836999
网址:http://www.gzs.com.cn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广州证券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广发证券开放式
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0994)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2015年3月9日起,活动截止日期由广发证券确定,本公司将不另行公告。
四、具体优惠费率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定投申购手续费。
4、本公司旗下新基金募集不参加此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5、此优惠活动由广发证券负责最终解释。
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或广发证券联系: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 http://www.gf.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广发证券开放式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手机证券委托软件申购我司代理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模式)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0994,C000995)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2015年3月9日起,活动截止日期由广发证券确定,本公司将不另行公告。
四、具体优惠费率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申购手续费。
4、本公司旗下新基金募集不参加此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5、此优惠活动由广发证券负责最终解释。
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或广发证券联系: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 http://www.gf.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