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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21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依托业务转型深化和外延并购扩张的双轮驱动战略,面对行业竞争加剧迎难而上,不断调整和优化年初制定的战略规划,围绕“创建国内一流物联网企业”的目标,公司重点发展方向是在公共管理和服务、企业应用、企业和家庭应用三个方向的市场应用,主要聚焦在:物联网应用领域的信息安全、物联网应用领域的大数据、物联网应用领域的个性化服务以及食品溯源领域的电子商务等领域。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RFID产品供应商。

      公司采取积极的外延式扩张发展战略,并结合资本市场的优势,将公司业务扩展到了生产制造、资产管理、信息安全、仓储物流、港口海关、电力能源、石化冶金、市政交通、智慧农业、智慧旅游等众多领域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下属子公司的方案、软件、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成为“中山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运营单位招标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公司全面运营推广中山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升级改造、运营推广肉菜流通追溯平台,为政府、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持续提供监测、数据、运维、平台服务,并在政府支持下,做好项目宣传推广工作。项目是公司在溯源领域的一次重大突破,是政府主导的食品安全领域的溯源项目,也是企业运营的第一次尝试、运作,在国内尚属首例,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公司未来在溯源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强力的借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外延并购扩张,将并购重组作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业务发展的重大战略。一方面,按照年初的规划,通过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广州圣地、苏州迪隆、青岛融佳)少数股东权益,进一步增强现有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服务能力,同时设立支付公司,打通产业链的重要的一个环节。另一方面,围绕并购重组的常态化,进行长远布局,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进行停牌,于2014年12月3日确定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该重组事项正在积极准备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利用标的公司的现有资源,完善智能生活产业体系,实现标的公司与公司、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业务的协同发展,推动公司的纵向一体化发展。整合后,公司的竞争优势将更加稳固。

      2014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78,988.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06%;实现营业收入76,068.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44%;实现利润总额1519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0%;实现净利润1292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圣地以现金565万元取得深圳市思创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56.5%的股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间接控制深圳市思创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设立香港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1,5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发生筹办费用。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设立北京九方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发生筹办费用。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设立成都谷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仅办理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尚未发生筹办费用。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西优码于2014年1月设立赣州腾龙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江西优码持有其100%股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间接控制赣州腾龙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西优码于2014年3月设立深圳创广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江西优码持有其100%股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间接控制深圳创广元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于2014年6月设立福建青少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新东网持有其55%股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间接控制福建青少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于2014年7月设立厦门市东东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新东网持有其100%股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间接控制厦门市东东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于2014年10月设立福建新东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新东网持有其70%股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间接控制福建新东支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二○一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