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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22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2月27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杜庆山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议,推选黄江求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江求先生的所有任期均与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和孙公司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和孙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申请9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力克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申请26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扬州宁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三月六日

      简历:

      黄江求,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高新区支行行长、深圳发展银行梅林支行行长、深圳发展银行南油支行行长、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五部总经理。黄江求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9000万元,其中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信用证)9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力克”),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申请人民币26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并购清美通达锂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59%股权,由公司为该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公司为该授信额度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丰城支行申请9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力克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申请26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扬州宁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名称: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2日

      住所: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204,9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废线路板处理;废旧金属、废旧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分类贮存与处置。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放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循环技术的研究、开放与生产销售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塑木型材及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各种物质与废旧资源的供销贸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进出口贸易;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及拆解产物的销售;废五金、废电机、废电器、废钢、废电线电缆的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及拆解物的销售;废塑料回收、分拣、加工及塑料产品的销售。

      江西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二)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0日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杨小华

      注册资本:11,928.5715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钴粉、电积钴、电积铜、草酸钴、碳酸钴、碳酸镍、硫酸镍、四氧化三钴、钴酸锂、氯化钴、硫酸钴、氢氧化镍钴锰。

      凯力克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

      名称: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8日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处置、利用含锌、铜、镍的电镀污泥(HW17)3000吨/年,含铬废物(HW21)5000吨/年,处置、利用含砷(HW24)的锗、镓、铟粗料,含镉(HW26)的锗、镓、铟粗料、含铅(HW31)的 锗、镓、铟粗料合计3000吨/年。金银“三废”、铜、锌、铅、锡、铂回收、加工,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与无害化处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扬州宁达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20.56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数额累计为20.5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信用证)9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有利于满足江西格林美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凯力克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申请人民币26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有利于满足凯力克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宁达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为该授信额度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有利于满足扬州宁达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和控股子公司凯力克、扬州宁达,这些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格林美、凯力克和扬州宁达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三月六日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2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和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升管理运营效率,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分公司”)和孙公司荆门市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再生公司”)。

      201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和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注销部分分公司和孙公司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分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沙一西部工业区50号

      负责人:彭本超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废线路板处理;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挖、专卖商品);从事塑木型材和铜合金制品生产销售;废旧电器的回收(不含拆解及其他处理处置);废五金、废塑料的回收。

      2、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建港路旁三层标准厂房A3号标准厂房二层

      负责人:彭本超

      成立日期:2014年1月7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受隶属企业委托从事相关经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荆门市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实收资本:50万

      地址:荆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法人代表:许开华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废旧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报废电子产品、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与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拟注销的相关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分公司和福建分公司注销后,这两个分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等全部并入公司;荆门再生公司注销后,该孙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等全部并入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公司本次注销深圳分公司、福建分公司以及荆门再生公司,不会对公司原有业务、新业务及整体盈利水平产生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对提高公司的管理运营效率有积极的作用。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深圳分公司、福建分公司及荆门再生公司清算、注销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孙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格林美”)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的购销和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完成收购浙江德威股权前,审批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德威所发生的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该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以上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之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19.14万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实收)资本:7,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星题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乐清市芙蓉镇工业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钻头、五金工具、电动工具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浙江德威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浙江德威股权结构如下:

      ■

      (1)陈星题现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的德威格林美的参股股东,并担任德威格林美的董事、总经理。

      (2)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陈星题于2015年2月15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陈星题所持有的浙江德威65%的股权。

      浙江德威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购销和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德威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采购原料,向浙江德威出售产品及委托加工系参照第三方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之间的交易均签署合同,合同主要约定了产品名称及数量、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标准、质量标准、货物验收、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及其他事项。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浙江德威的经营业务和生产能力与公司有可补充的合作关系,服务较好。

      2、与浙江德威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的,有利于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得到补充。

      3、上述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而定,对公司2013年、201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与浙江德威的关联交易相互依赖性很小,不会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江德威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3月5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朝晖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