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1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和仲裁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有关诉讼和仲裁的基本情况
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中集来福士”)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集来福士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巴西Schahin集团(“Schahin”)子公司建造的深水半潜式石油钻井平台SS Pantanal以及SS Amazonia已分别于2010年11月及2011年4月交付。在该等钻井平台建造过程中,中集来福士及其下属子公司为Schahin及其关联公司提供了垫资服务,以完成该等钻井平台的建造及交付。但Schahin及其关联公司未能依照与中集来福士签署的相关协议偿还支付船舶建造款(共计14,230万美元)和垫资款(共计6,613万美元)。因此,2011年12月以后,中集来福士及其子公司分别在美国纽约、英国伦敦对Schahin及其关联公司提起诉讼和仲裁申请(“Schahin诉讼和仲裁”),要求其全额支付拖欠的款项。
就垫资款,截至2013年11月4日,中集来福士已依据美国纽约仲裁庭于2012年12月根据相关的垫资协议作出的裁决,成功收回全部垫资款及利息等费用合计7,427.43万美元。详情请查阅本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和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3—044)(“2013年公告”)。
就船舶建造款,中集来福士已于2013年11月4日依据英国伦敦仲裁庭(“伦敦仲裁庭”)第1份先行裁决收到本金及利息合计2,106.21万美元,详情请查阅2013年公告;并于2014年9月17日,依据伦敦仲裁庭第2和第3份先行裁决收到本金及利息10,555.03万美元,详情请查阅本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和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4--037)。
相关信息已于本公司2011年至2014年的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二、进展情况及对本公司影响
2015年2月,中集来福士与Schahin就尚未了结的Schahin诉讼和仲裁达成全面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就船舶建造款,截至2015年3月5日,中集来福士已依据和解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收回剩余欠款本金、利息及法律费用合计约7,186万美元。至此,中集来福士的Schahin诉讼和仲裁已基本完成,并成功追回Schahin所欠的全部欠款和利息、费用等合计约27,274万美元,其中包括本金20,792万美元、利息5,705万美元及法律费用777万美元。
Schahin诉讼和仲裁的完成以及上述欠款的收回预计将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1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H股新股近期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概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了《关于增发H股新股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3—056),内容有关(其中包括)(1)关联交易-根据一般授权向一名关联人士发行H股新股及(2)根据一般授权发行H股新股(“发行事项”);于2014年3月8日发布了《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4-005),内容有关(其中包括)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于2014年6月24日发布了《关于修订有关发行H股新股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4—023),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修订有关发行H股新股的认购协议;于2014年6月26日发布了《关于发行H股新股近期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4—025),内容有关截至2014年6月26日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发行事项的近期进展情况
发行事项目前仍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查,并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然而,由于于2014年3月7日举行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取得的独立股东批准已于2015年3月6日起失效,因此发行事项未能如期完成。本公司正考虑与认购人订立另一份补充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进一步延长认购协议的最后截止日期;以及召开另一次股东大会,供股东重新审批发行事项。本公司将于发行事项认购协议的新补充协议正式签立时另行刊发公告。一份有关发行事项的通函及股东大会通知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于适当时机,本公司亦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新的申请及补充材料,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事项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