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5-01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符合行权条件(详见2014-064号公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4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行权期调整为2014年12月5日-2015年9月24日。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截止至本公告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宜的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期权简称:普邦JLC1,期权代码:037642,行权价格:14.57元。
本次期权行权涉及人数共187人,期权可行权期数共为4期,本次行权为第1期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申请日本期可行权数额为242.60万份。
三、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定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后2个交易日内;
(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三)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四)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五、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所持公司股份6个月内不得行权。
上述人员行权后,所行权股份将锁定6个月。自行权之日起6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其他说明
(一)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的条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