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础推动期市国际化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颜剑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7日上午在上海代表团分组审议时建议,利用自贸区作为“试验田”的优势,依托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立国际化的交易平台,全面推进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
据海关统计,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26.43万亿元,比2013年增长2.3%,继续保持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的地位。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目前,现货价格难以担当国际贸易基准价的角色。而期货市场逐渐发展成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中通行的基准价格。
就我国而言,由于期货市场还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国外实体企业和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中国价格也就难以成为国际基准。比如沪铜期货,虽已成为国内有色金属行业的现货定价基准,但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基准价仍然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期货价格。
杨迈军建议,依托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立国际化的交易平台,全面推进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序推出船用380燃料油、天然气、汽油、柴油、航煤等能源类大宗产品期货,在原油期货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其对外开放的政策复制到其他品种。
杨迈军建议,做好顶层设计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战略,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试验田”的作用,减少对自贸区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事前监管,鼓励更加市场化的运行机制。
他还建议协调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制定一揽子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加对境外交易者的吸引力,增强中国期货市场的定价能力。
他表示,建议在原油期货推出之后,将外汇、海关、税收等方面取得政策突破,推广复制到市场发育更为成熟、现货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的有色金属、贵金属、天然橡胶等其他期货品种,通过境外客户的广泛参与,提升现有品种的国际影响力,以点带面,推动期货市场的全面双向开放。
具体配套政策包括,在结算账户管理方面,我国现有成熟品种对外开放可以采取与原油期货相同的境内外汇账户模式,或借助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采用自由贸易账户模式等;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考虑暂免对参与境内期货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征收所得税。
在现有品种对外开放中,建议明确对境内外投资者采用增值税免征规定;在境外司法协助、行政执法等方面通过司法协助条约、监管合作备忘录等形式,明确境内监管机关与境外监管机关的监管协同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