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
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05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
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本公司担保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65,1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计划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担保行为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的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65,100万元,占2014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62%。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09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于2015年2月24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3月6日下午在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道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7,025,242.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5,593,787.27元,减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派发的股利13,698,975.11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4,869,569.41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26,883,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613,019.4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数额如下表: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道荣、范志实、陈帮奎、屈军、张建新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201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贷款、信托、保函、票据、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需要分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现金管理(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详见《关于开展现金管理(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关于向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0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0〕18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35,7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0元,共计募集资金9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9.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79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2,171.8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54.43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637.58 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3.7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5,809.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48.14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4.06%,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4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529.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时新能风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说明
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风电机组”调整为“6MW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风电机组”的4,500万元将全部转投至“6MW风电机组”研发。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19,280万元。
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华仪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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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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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1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道荣先生、陈帮奎先生、范志实先生、张建新先生、屈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罗剑烨先生和韦巍先生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
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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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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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1.2亿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电子元件、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家用电器、灯具、电线电缆、电缆附件、互感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电能表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实业投资;对房地产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浙江华仪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忠沛
注册资本:5,1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电能表、热量表制造(有效期及具体项目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技术开发、服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伯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子配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制造、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生产的凭有效证件生产)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浙江华仪低压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中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子配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乐清市华仪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泽强
注册资本:2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五楼)
经营范围: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涉及许可生产的凭有效证件生产)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浙江华仪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及配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水利水电设备、太阳能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字翻译;贸易经纪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下转B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