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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1楼05单元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陈俊发、李杰及韦少辉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志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生产基地已搬迁至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业园厂房B栋”变更至“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05B3室”(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

      业园厂房B栋。

      邮政编码:518107

      修订后:

      第五条 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05B3室。

      邮政编码:51810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3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股权登记日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5日—2015年3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5:00至2015年3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9日

      二、会议地点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五、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六、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3月23日17:00前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1楼05单元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5年3月23日8:3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3月23日(含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21楼05单元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军、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86638369

      联系传真:0755-21675420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4;投票简称:万润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3月26日9:30-11:30,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万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深交所提供服务密码、数字证书两种身份认证方式,分别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1)登录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选择“会议列表”,选择“万润科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根据办理身份认证的方式选择用户密码登陆(即服务密码登陆)或CA证书登陆(即数字证书登陆),输入相关信息登陆进入,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十、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郝军、潘兰兰

      2、联系电话:0755-86638369

      3、联系传真:0755-21675420

      4、预计会期1小时,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十二、附件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