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5-00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于新宇先生的辞职报告,于新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新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于新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合资公司的任何职务。
于新宇先生入港工作二十多年来,尤其是担任公司高管期间勤勉尽责,敬业爱岗,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保有和抢占市场份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评价,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尤其是主营业务拓展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5-00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贾文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相同。张国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会前对董事候选人贾文军先生的提名程序及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此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2、本次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贾文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
3、同意将贾文军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附:贾文军先生简历
贾文军,男,1974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中级会计师。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