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下转B31版)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5-009
债券代码:122074 债券简称:11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裴长洪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金小刚先生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其余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5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电话确认。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独立董事裴长洪先生因参加政协会议而委托独立董事金小刚先生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其余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2、《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344,173.7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6,374,454.53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969,719.23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97,043,505.57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5,013,224.80元。
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14年度末公司注册资本124,716.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117.92万元。剩余813,834,024.80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6、《2014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与友旺电子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5-011。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向东、罗华兵回避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9、《关于与士腾科技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5-011。
因本议案所涉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向东、郑少波、范伟宏、江忠永、罗华兵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83万元人民币。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境内审计机构,并确定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83万元(若有其他事项,报酬另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11、《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5-01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2015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同意在2015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33,000万元,其中:
对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
对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0,000万元;
对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对深圳市深兰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
对杭州士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
对杭州美卡乐光电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对士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4年度延续至2015年度的担保余额)
在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陈向东先生审批在以上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5-01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13、《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4年度,本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先生领取董事长报酬74.7万元。
根据201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裴长洪先生、金小刚先生、朱大中先生、黄先海先生、冯晓女士各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以上独立董事中除黄先海先生外,在本年度均已按照规定领取了相应的津贴。独立董事黄先海先生自愿放弃领取其自2014年1月1日起的独立董事津贴。
2014年度除以上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监事报酬。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
(说明:副董事长郑少波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领取总经理报酬74.7万元;副董事长范伟宏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士兰集成发放,共计75万元;董事江忠永先生,担任全资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士兰明芯发放,共计74.8万元;董事李志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兰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深兰微发放,共计87.3万元;监事会主席宋卫权先生担任本公司设计所所长,未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报酬,领取设计所所长职务报酬61.3万元;监事陈国华先生,担任控股子公司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报酬,其报酬由成都士兰发放,共计61.182万元;监事胡铁刚先生,担任本公司产品线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报酬,领取产品线总经理职务报酬57.3万元。
2014年度本公司董事罗华兵先生不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领取报酬,其在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领取报酬。)
(以上薪酬均为含税金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14、《关于2014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2014年度,副董事长郑少波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领取总经理报酬74.7万元;董事李志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兰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报酬由深兰微发放,共计87.3万元;陈越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在本公司领取报酬55.5万元;王海川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在本公司领取报酬40.3万元。
(以上薪酬均为含税金额)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5-01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16、《关于公司股东分红三年(2015--2017)规划的议案》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17、《关于拟投资建设8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5-01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5-010
债券代码:122074 债券简称:11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5年3月8日在本公司三楼小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宋卫权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4、《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344,173.7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6,374,454.53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969,719.23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97,043,505.57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5,013,224.80元。
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14年度末公司注册资本124,716.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117.92万元。剩余813,834,024.80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5、《2014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未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5-011
债券代码:122074 债券简称:11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士腾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友旺电子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士腾科技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中,公司关联董事陈向东、罗华兵回避表决;在审议杭州士腾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中,公司关联董事陈向东、郑少波、范伟宏、江忠永、罗华兵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裴长洪、金小刚、朱大中、黄先海、冯晓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是合法的。
3、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高耿辉
2、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3、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环兴路1号
4、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的生产、销售和应用服务。
5、关联关系: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所占比例为40%。本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先生在该公司任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罗华兵先生在该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二)杭州士腾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2、注册资本:1000万
3、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14号楼2楼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微控制器、分级处理器产品有关的系统方案及软件、嵌入式系统集成及软件;生产:微处理器;批发、零售:微控制器、微处理器以及与之相关的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批准的一切合法项目。
5、关联关系:杭州士腾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所占比例为10%。本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先生在该公司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郑少波先生在该公司任董事。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货物采购、销售、技术开发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拟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该协议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开始正式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重要客户,杭州士腾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稳定客户,公司与上述各方均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允的,对公司完成2015年生产销售计划有积极影响;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5-012
债券代码:122074 债券简称:11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承诺进度: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10〕1153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6,000万股。根据询价情况,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确定该次非公开发行对八家发行对象进行配售,并确定该次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23,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6,2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8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800122552908094001账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050,000.00元后,本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575,1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55号)。
2.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13〕688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7,000万股。根据询价情况,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最终确定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9,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37,760,000.00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3,76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杭州东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106608001801009264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32,075.48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22,627,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247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实施方式
1. 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实施方式
根据本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金额,本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用于高亮度LED芯片生产线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其中,高亮度LED芯片生产线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明芯公司),实施方式为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按项目进度对全资子公司士兰明芯公司进行增资。
2.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实施方式
(1)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金额,本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用于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士兰公司)一期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其中,成都士兰公司一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士兰公司,实施方式为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按项目进度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士兰公司进行增资。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说明
根据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额,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及士兰明芯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81,031,980.98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85,993.00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775.8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1,031,980.9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28,768.88元。
本期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3,046,787.90元转入一般户,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士兰明芯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2.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本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经2014年4月、6月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分别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00.00万元、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4月14日、2014年6月13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2,400.00万元、5,000.00万元。
2) 2014年10月本公司对成都士兰公司增资7,500.00万元。
3) 本期本公司从该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3,669,898.23元。
(2) 成都士兰公司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成都士兰公司本期收到本公司向其投入的增资款7,500.00万元。
2) 本期成都士兰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79,922,928.29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取得利息收入1,054,489.95元。
本公司及成都士兰公司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9,922,928.29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24,388.18元。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成都士兰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88,190,319.3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于2010年9月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3年9月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东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士兰明芯公司、成都士兰公司对以增资方式收到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了专户存储,士兰明芯公司于2010年9月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东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成都士兰公司于2013年11月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东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士兰明芯公司、成都士兰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士兰明芯公司、成都士兰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