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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4版)
    2015-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4版)

      (2)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期末末数同比增加35.50%,在建工程同比下降32.10%,主要是:报告期内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及投入原高明海天生产基地技改建设项目,部分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3)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末数同比增加29.19%,主要是:生产规模扩大使得原材料和包装物采购量上升所致。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1、规模壁垒

      随着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酱油一期改造、江苏异地厂的开工建设,海天将构建出超过200万吨的调味品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是市场拓展的坚强后盾,海天酱油、海天蚝油等产销量已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调味酱的规模也是遥遥领先。

      2、领先的技术和装备壁垒

      海天募投项目采用了国际顶尖的装备水平,包括每小时48000瓶极速灌装生产线、全自动立体仓库等,海天的生产装备很好的表现了技术工艺与设备生产的结合,也拥有了很多核心技术和专利,并且令很多核心技术通过装备设施产生了生产力,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并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壁垒。

      3、网络优势

      经过二十多年构建,海天已经建立了2000多家经销商、10000多家的联盟商,网络覆盖了300多个地级市、1000多个县份,网络遍布全国各大批发农贸市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网络不断的细化和下沉,带动了更多产品的上规模发展。

      4、资源聚集优势

      规模和信誉使海天聚集资源的优势十分明显,海天一直注重品牌合作、规模合作,海天很多的大项目、大科研、大采购,都是与国际国内一流的品牌企业合作,通过与这些知名品牌合作,企业有效利用了更多更好的社会资源,实现与合作商的共赢,也进一步提高了海天的产品质量和盈利能力。

      5、行业地位

      海天行业地位不仅体现在产销量第一的规模地位上,通过积累和快速发展,海天充分的企业实力和科研水平,更能显示行业位置。海天除了承担制定酱油国家标准外,陆续承担了蚝油国家标准、发酵酱国家标准等多项国标制定工作,另外海天已经建成博士工作站、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一些国家科研项目由海天主要承担,多年积累的技术和经验不但转化成为了海天的生产力,也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调味品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中国调味品协会的统计显示,我国调味品行业近年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居民消费、餐饮消费、农村消费的日益强大,调味品行业仍将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目前,调味品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不高,竞争激烈,企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整个行业处于变革初期,未来将逐步走向高端化、品牌化、集中化。这将给具有品牌、渠道、质量控制、产品研发、资金等方面明显优势的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红利和发展空间,企业间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拉大,行业整合不断涌现,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二)公司发展战略

      在公司通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品牌、资金、技术、装备等核心优势,继续加快调味品的规模化发展,未来几年继续要保持15%左右的复合增长,力争用四到五年的时间在2013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酱油、蚝油、调味酱产品产销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进一步拉大行业的竞争差距,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龙头地位。

      (三)经营计划

      为保证公司未来几年持续续稳定发展,公司将全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推进销售和市场的深化改革,加快网络继续下沉和细化,实现网络开发与经销商上规模同步发展;加快产品发展,在保证酱油的稳定发展同时,带动蚝油、酱类、复合调味料以及更多后继潜力产品快速上规模发展,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2、坚持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酿造产业的创新发展思路,通过产品技术创新和工艺技术的突破,持续保持酱油、蚝油、发酵酱等工艺技术、品质、风味、安全等在行业的绝对领先,达到和超越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进一步提升主业的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快新产品的开发。

      3继续加大技改创新力度,加快新技术、新设备应用,通过先进设备、信息化与生产工艺的深度融合,打造全球规模最大、最先进、最具有竞争力的先进调味品生产基地,实现调味品生产由规模化、自动化生产向清洁型、数字化生产转型升级,促进公司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劳动生产效率、资源利用率等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装备技术壁垒。

      4、在保障网络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坚持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优化相结合,加快新信息技术的应用,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建立国内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支持业务的突破性增长。

      5、在坚持内生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收购兼并一批有一定品牌知名度、有地方特色的调味品企业,利用公司的市场、品牌、资金、技术、管理和供应链等核心优势,将其做大做强。

      6、继续完善和创新人力资源政策,实行长、短期结合,吸引、培养、激励骨干人才,促进员工队伍的进一步升级优化,逐步提高公司人力资本的竞争力和产出效益,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同步发展,为公司未来五年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架构保障。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计划投资83,172.65万元,所需资金拟通过募投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等方式解决。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食品安全风险: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经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公司严格在各个经营环节执行质量控制,在采购环节对主要的原材料、辅料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标准,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原材料、辅料送往权威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及非转基因检测;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历次的国家级市场抽检中,产品质量均符合要求。尽管如此,公司对质量安全控制的意识和措施仍不能放松。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黄豆、白糖等农产品是公司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农产品价格主要受当年的种植面积、气候条件、市场供求以及国际期货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将有可能对产品毛利率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3、行业景气度下降风险:虽然调味品是属于一个刚性需求较强的一个产品,但受宏观经济不景气,高端餐饮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大众消费品的增速也有可能面临下行的风险,但也有利于行业整合。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公司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变更内容、原因及其影响说明如下:

      (1)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 /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i)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以下简称“准则2号(2014)”)

      (ii)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以下简称“准则9号(2014) ”)

      (iii)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以下简称“准则30号(2014) ”)

      (iv)《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下简称“准则33号(2014) ”)

      (v)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以下简称“准则39号”)

      (vi)《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以下简称“准则40号”)

      (vii)《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以下简称“准则41号”)

      同时,本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文”) 以及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准则37号(2014)”) 。

      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i)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准则2号 (2014) 之前,本公司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准则2号 (2014) 之后,本公司将这类投资改按金融工具的相关政策核算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准则2号 (2014) 的修订涉及核算范围及一些确认计量方面的规定。同时原披露要求已在准则41号中一并考虑。本公司已重新评估了修订后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该准则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当期及比较期间) 无重大影响。

      (ii)职工薪酬

      本公司根据准则9号 (2014) 有关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分类、确认和计量等会计处理要求,对现有的职工薪酬进行了重新梳理,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对2014年1月1日之前披露的信息与准则9号 (2014) 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作调整。对新的披露要求未提供比较信息。

      (iii)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准则30号 (2014) 的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别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进行列报等。

      本公司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iv)合并范围

      准则33号 (2014) 引入了单一的控制模式,以确定是否对被投资方进行合并。有关控制判断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由于采用准则33号 (2014) ,本公司已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及是否将该被投资方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改。

      采用该准则不会改变本公司截至2014年7月1日止的合并范围。

      (v)公允价值计量

      准则39号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采用准则39号未对本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产生任何重大影响。本公司根据准则39号进行的披露。

      对2014年7月1日之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准则39号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作追溯调整。对新的披露要求未提供比较信息。

      (2)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i)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14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各项目、201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4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无影响。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201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人民币100,000.00元,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100,000.00元。

      (ii)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及2013年年初及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和2013年年初及年末合并股东权益及股东权益无影响。

      2013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与负债项目:

      (1)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人民币100,000.00元,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100,000.00元;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划分

      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增加人民币8,602,234.57元,同时减少无形资产人民币

      8,602,234.57元。

      (3)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递

      延收益分别增加人民币6,044,455.17元及人民币1,005,753.47元,同时减少

      其他非流动负债人民币6,044,455.17元及人民币1,005,753.47元。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4年3月25日,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佛山市海天(江苏)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江苏海天”),江苏海天本年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2014年3月28日,本公司出资人民币9,000,000.00元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广东广中皇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广东广中皇”),本公司对广东广中皇持股比例为90%。于2014年4月16日,本集团通过广东广中皇与开平广中皇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开平广中皇”)签署业务收购协议,收购开平广中皇与调味品生产相关的业务。于2014年10月13日,本公司进一步以人民币1,000,000.00元作为对价向广东广中皇少数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广中皇10%股权。于2014年10月31日,广东广中皇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中皇本年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 庞康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