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意向
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意向
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5-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5-002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意向
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目前正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64,546,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5%,以下简称“浩利公司”)有意愿通过竞价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本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研究论证、向相关部门咨询浩利公司作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及认购条件。
浩利公司的股东均为本公司员工与高管以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与高管(含退休职工)。浩利公司在参与本公司2008年8月28日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在36个月限售期满后,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和转让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和转让方式执行(相关承诺见公司历年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之“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浩利公司一直严守承诺。
浩利公司最终是否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