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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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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9版)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03)。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411号

      邮政编码:523039

      公司电话:0769-22271828-8225,传真号码:0769-22174183

      联系人:张先生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8号”《关于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606,0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1,479,5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929,587.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7,55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5月5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1】第1000535006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拟投资于“软性光电材料产研中心项目(松山湖第一工厂第四期)”、“高性能刚性覆铜板和粘结片技术改造项目(松山湖第一工厂第五期)”和“LED用高导热覆铜板项目(松山湖第一工厂第六期)”。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未达到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毕,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1,000,017.33元(其中2014年度使用金额为83,295,189.75元,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1,097,704,827.58元),产生利息收入25,501,772.60元,节余募集资金为82,051,755.27元。2014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于2011年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账号为44001776108053005353的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号为44014320400220527099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号为666557737296的专用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号为483007611018010069319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提供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使用完毕后已全部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5月18日,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至2011年5月17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65,493,617.55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所专字【2011】第10005350083号”《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1年5月19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465,493,617.55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8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82,051,755.2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生益科技201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生益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附表: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编号:2015—00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该议案关联董事刘述峰、陈仁喜、唐英敏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汪林、王勃华、张力求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

      2、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东莞美维电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东莞市东城区外经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7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庆年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多层印制线路板(高密度内层互联电路),产品内外销比例按批文执行。

      (二)、上海美维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江田东路200号

      注册资本:675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庆年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各类新型电子元器件,销售自产产品。

      (三)、 广州美维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新乐路一号

      注册资本:123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庆年

      经营范围:研究、设计、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四)、上海美维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联阳路685号

      注册资本:4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庆年

      经营范围:研究、设计、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高密度互连(HDI)印刷板,晶片基板,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经营)

      (五)、美维爱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外资

      企业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金枫路189号

      注册资本: 514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唐庆年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生产高精密度电路板、互联板、多层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仪用柔性线路板等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以及相配套的精密模具等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相关的技术及其他相关服务。

      (六)、东方线路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香港注册成立)

      企业住所:香港新界大埔工业村大顺街4号

      注册资本:800万港元

      法定代表人:唐庆年

      经营范围:印制线路板的生产及销售。

      (七)东方线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香港注册成立)

      企业住所:香港新界大埔大埔工业邨大顺街4号

      注册资本: 9000万港元

      法定代表人:唐庆年

      经营范围:印制线路板的生产及销售。

      (八)日立化成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企业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新乐路9号

      注册资本:42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加藤英夫

      经营范围:元器件专用材料、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耐高温绝缘材料及绝缘成型件的研制、开发和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九)上海凯思尔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江田东路 228号

      注册资本:1642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庆年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多层线路板和其他线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

      (十)快板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虹漕路421号虹漕大楼第2层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高臻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子线路板

      (十一)日立化成电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責任公司(香港註冊成立)

      企业住所:香港新界大埔工業邨大宏街6-8號

      注册资本:13088港元

      法定代表人:加藤英夫

      经营范围:元器件专用材料、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耐高温绝缘材料及绝缘成型件的研制、开发和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十二)东莞艾孚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资公司(中外合资)

      企业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路5号第一工厂软性光电材料产研中心四楼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筱原一彰

      经营范围:从事挠性线路板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十三)香港艾孚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香港註冊成立)

      企业住所:香港九龙湾常悦道13号瑞兴中心9楼906室

      注册资本:200万港币

      法定代表人:利荣达

      经营范围:服务及普通贸易

      (十四)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公司

      企业住所:江苏连云港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硅微粉

      履约能力: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根据经验经综合分析,未来也不会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没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没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

      四、本关联交易议案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提高本公司覆铜板、粘结片和线路板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覆铜板、粘结片和线路板的市场开拓及售后服务的提高,同时亦能提高本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2、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此项议案。

      (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所有交易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编号:2015—00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为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3.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为期1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

      2015年度为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3.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为期1年担保。

      ●2015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额为:3.5亿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并一致通过了《2015年度为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3.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为期1年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咸阳市金华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刘述峰

      注册资本:65,488.35万元

      经营范围:覆铜板、绝缘板、粘结片及系列化工、电子、电工材料、覆铜板专用设备开发、研制、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

      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5日,由本公司与陕西华电材料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本公司持股68.35%。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股100.00%。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已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87,690,641.08元,负债总额为396,013,802.74元,净资产为891,676,838.34元,营业额为1,005,371,214.25,净利润为82,269,444.22元,资产负债率为30.7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215,014,000.00元,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82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为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3.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为期1年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编号:2015—009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修订和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此外,2014 年 6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7 月 23 日,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6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对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的议案》。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公司根据各准则要求调整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续)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2年、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了变更或者调整。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