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
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的
特别提示公告
关于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
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的
特别提示公告
2015-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5-010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
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的
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简称“恒天然香港”或“收购人”)以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并已委托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披露了《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根据《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自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3月13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5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相关操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再次做出以下特别提示: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5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请查阅2015年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