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南钢债”恢复债券
质押式回购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11南钢债”恢复债券
质押式回购的提示性公告
2015-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5—027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南钢债”恢复债券
质押式回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31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
2015年2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司债券自2015年2月17日恢复上市(债券简称“11南钢债”,债券代码“122067”)。
2015年2月28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5]100042),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维持“11南钢债”信用等级为AA+级,评价展望为稳定。公司已据此披露了《关于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11南钢债”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自2015年3月12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11南钢债”作为回购质押券纳入质押库,并恢复债券质押式回购入库申报。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