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5-005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许建辉先生辞职的书面报告。许建辉先生因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安排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申请时生效,许建辉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许建辉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5-006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3月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一)
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聘任薛志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提名其为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中,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薛志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提名其为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见附件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网。
本议案所议事项属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1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志勇,男,1973年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投资经济方向博士研究生。先后担任北京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环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薛志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965,800,110元人民币”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969,028,670元人民币”。
二、第十六条原为“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股份总数为965,800,110元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股份总数为969,028,670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的其他部分不作修改。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5-007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2015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5:00至2015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六、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选举薛志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公告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3月27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有关证件除非特指均应为原件;
6、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5
2、投票简称:“南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南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议案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申报股数如表1。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1: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5:00至2015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十、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 洪
电话:027-83988055传真:027-83988055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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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于议案,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