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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法全面修订框架出炉
    2015-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审后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主要解决五大问题: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本报两会报道组

      

      继2005年大修之后,证券法再次迎来全面修订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昨日公开表示,与前四次修订相比,此次证券法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按今年立法工作计划,4月下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安排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如果进展顺利,经过二审、三审后,今年内可以出台。

      尹中卿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做如上表述的。尹中卿详细阐述了此次证券法修订的时间安排、修订思路以及修订内容。

      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日接受上证报采访时透露,一审过后,证券法修订草案将公布,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修订完成则需要经过三次审议。

      她认为,过分炒作证券法修订完成、炒作注册制推出具体时点,对资本市场发展不利,无论修法还是推行注册制改革都应“越平稳越好”。

      自1998年12月证券法制定以来,历经四次修改,此次修订与前四次修订相比,是一次全面修订。尹中卿说,目前形成的修订草案新增了一百多条内容,修改了一百多条内容,删除了二十多条内容。

      据介绍,此次证券法修改思路主要有三点:一是简政放权,推进市场化,促进市场在证券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放松管制,简政放权,鼓励创业创新,推动证券行业的发展。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尹中卿说,此次修改主要是解决五大问题:一是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修订草案主要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比如草案明确了注册的程序,修改了发行的条件,细化了各方的责任,建立了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和股票转售的限制制度。

      二是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修订草案在证券交易所之外新增了三种交易场所,即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交易场所以及组织股权等财产权益的交易场所等,把这三种场所均纳入到证券法的监控范围内,完善了多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完善了投资者保护制度。草案设置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强化了对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散户的保护。比如建立了投资者适当制度、先期赔付制度,新增公开承诺履行和现金分红制度,完善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代表人诉讼制度。

      四是推动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草案完善了证券经营机构的职能,主要是扩大了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完善了证券的保荐、融资融券制度,适当放宽了证券的登记、托管、名义持有等制度。

      五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草案减少了一大批行政许可,取消了7项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草案取消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的上市的审批,调整了证券发行强制承销的规定,修改了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禁止交易的行为规定,优化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