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1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6,185.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5,339.9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822.4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867.6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5.94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根据年度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薪酬总额为人民币427.0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本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15年税前标准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总额约为人民币370万元,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会有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064,173.4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2,516,390.32元,扣除本年内已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824,8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8,627,416.90元。
鉴于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拟201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审计机构在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做出审计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顾永德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增资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具体事项。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方笑求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方笑求先生简历:
方笑求,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湖南省第十届青联委员,岳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2000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深圳市泰科特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主管,2003年11月至2006年5月任深圳市崇德创业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经理,2010年7月起至今任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笑求先生截至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方笑求、蓝顺明(方笑求配偶)合计持有的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达”)55%股权(包括方笑求持有的方正达的27.5%股权,蓝顺明持有的方正达的27.5%股权)。该事项于2015年2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本事项正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待实施完成后方笑求、蓝顺明将分别持有公司股票935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董事李晓波先生将不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方吉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自该决议生效之日起,原委员李晓波先生将不再继续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方吉槟先生已回避表决。
方吉槟先生简历如下:
方吉槟,男,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时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2012年加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方吉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茂硕新能源股权架构调整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茂硕新能源股权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2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颖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6,185.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5,339.9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822.4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867.6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5.94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本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064,173.4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2,516,390.32元,扣除本年内已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824,8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8,627,416.90元。
鉴于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拟201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增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其发表了独立意见,其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融资,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增资的事项。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对资本、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在融资租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双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香港茂硕与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该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事项。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茂硕新能源股权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优化茂硕新能源股权结构,梳理公司架构,公司决定将茂硕新能源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持有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比例,本次茂硕新能源股权架构调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茂硕新能源股权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2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实际需要,2014年度与参股公司深圳华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测控”)累积发生交易金额为2,581,198.93元人民币(经审计)。
根据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015年拟与关联方华智测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控制器及电子材料。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于2015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永德先生担任华智测控董事,华智测控是茂硕电源的参股公司,茂硕电源持有其股权比例为33.91%,顾永德先生已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华智测控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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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华智测控累计发生交易金额为17,090.00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华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7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015号深港产学研基地大楼西座四层W408室
法定代表人:毛周明
注册资本:66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远程测控系统和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智测控是茂硕电源的参股公司,茂硕电源持有其股权比例为33.9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永德先生担任华智测控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华智测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智测控依法注册成立,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公司主要向华智测控采购控制器及电子材料,公司与华智测控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它同类产品的供应商同等对待。公司与华智测控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于2015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2、公司与深圳华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深圳华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华智测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2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茂硕能源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茂硕”)是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比例。公司拟向香港茂硕增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第一期增资人民币2000万,第一期增资完成后,香港茂硕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港币3520万元(最终金额因人民币与港币汇率换算会存在一定差异),增资后公司持有香港茂硕100%股权不变,剩余增资额度将视香港茂硕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再行商定。
香港茂硕股权结构调整前后如下:
■
2、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增资的议案》,公司同意向香港茂硕增资。根据《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香港茂硕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投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香港茂硕增资前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茂硕能源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号:50715439-000-05-12-3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6日
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51号国卫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顾永徳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大功率LED 路灯电源、汽车充电器、太阳能逆变器、开关电源、变压器的采购与销售;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配件的采购和销售等。
2、香港茂硕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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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香港茂硕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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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拟向香港茂硕增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第一期增资人民币2000万,第一期增资完成后,香港茂硕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港币3520万元(最终金额因人民币与港币汇率换算会存在一定差异),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公司持有香港茂硕100%股权不变,剩余增资将视香港茂硕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再行商定。
2、本次增资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增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主要为了有效改善香港茂硕的财务结构,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4-02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瑞盈
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情况
茂硕能源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茂硕”)是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对资本、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在融资租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双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香港茂硕于2015年3月9日与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信融”)签订《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投资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茂硕”,以实际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其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第一期实收资金2000万元),瑞盈信融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1,000万元,第一期在成立时实际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5%,香港茂硕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第一期在成立时实际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45%。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方介绍
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认缴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认缴实收资本:8,293.75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民田路西深圳中心商务大厦2411、2412、2413A
市场主体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号码:440301501147986
法定代表人:吴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境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实际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相关业务。(以实际工商登记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均按其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瑞盈茂硕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瑞盈茂硕以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宗旨,对资本、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在融资租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双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瑞盈茂硕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注册资金、占股比例
瑞盈茂硕注册资本为两亿元人民币(第一期实收资金2000万)。
协议双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瑞盈信融:瑞盈信融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1,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5%,;
香港茂硕:香港茂硕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45%;
(三) 合作人的出资:
瑞盈信融:瑞盈信融现金分期出资到瑞盈茂硕,第一期在成立时实际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缴入瑞盈茂硕指定账户,剩余认缴注册资本在2018年12月31日前出资完毕。
香港茂硕:香港茂硕现金分期出资到瑞盈茂硕,第一期在成立时实际出资人民币900万元缴入瑞盈茂硕指定账户,剩余认缴注册资本在2018年12月31日前出资完毕。
协议双方同意,投资方对瑞盈茂硕的全部出资仅用于瑞盈茂硕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瑞盈茂硕董事会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股东债务等非正常经营需要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期货交易。
协议双方按认缴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按所持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利润。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瑞盈茂硕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和资本运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在做好主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同时,多渠道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将企业做大做强,使公司达到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由于标的公司尚处于筹集期,尚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设立成功后存在一定的实施项目不确定性的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公司以香港茂硕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2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茂硕新能源股权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新能源”)是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硕电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91.2377%的股权比例。2015年3月9日,为了优化茂硕新能源股权架构,梳理公司架构,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深圳市明德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士”,持有茂硕新能源8.7623%的股权比例)与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研究院”,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比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茂硕电源对茂硕新能源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435万元,协议各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致同意:茂硕电源将其持有茂硕新能源91.2377%的股权以人民币4435万元转让给茂硕研究院,明德士放弃优先购买权。
茂硕新能源协议签订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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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201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40301103262574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10A、B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提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DC/DC高效、高密度模块电源的设计;LED新一代数字驱动智能化电源的设计;计算机的辅助设计、模拟、仿真系统服务平台及测试系统的开发、销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茂硕研究院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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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明德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7月9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应人石天宝路2号新永丰工业区A栋3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440301107594971
法定代表人:陈辉明
经营范围:工业控制设备、太阳能逆变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太阳能发电站的设计;咨询;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40301105804566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4日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应人石天宝路二号新永丰工业园A栋三层
法定代表人:陈辉明
注册资本:2282.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业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软件、太阳能光伏逆变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电力器材的销售,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太阳能发电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能源系统的设计、开发、采购、施工、监理以及工程项目总承包。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并网光伏逆变器、离并网一体光伏逆变器、光伏水泵逆变器、优化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茂硕新能源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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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转让股权的份额、价格
1、截止本协议签订日,茂硕电源对茂硕新能源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435万元,协议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致同意:茂硕电源将其持有茂硕新能源91.2377%的股权以人民币4435万元转让给茂硕研究院。
2、茂硕研究院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后6个月内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茂硕电源。
第二条 股权转让完成
1、茂硕电源与茂硕研究院约定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经公司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即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转由茂硕研究院享有和承担,茂硕电源不再直接享有和承担该等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3、茂硕电源、明德士应协助茂硕研究院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本协议签订之日至茂硕新能源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之日为过渡期间,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转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声明、保证及承诺
1、茂硕电源保证和承诺:
(1)其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为对茂硕电源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其拟转让的公司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及其它在法律上影响转让的情况或事实;
(3)其应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需要,提供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及办理本协议所约定的变更事项所需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以尽快促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
2、茂硕研究院保证和承诺:
(1)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在其权限之内,并已采取了必要的行为进行适当授权且未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其对本协议的履行不会与其承担的其他协议义务相冲突;
(3)其应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需要,提供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及办理本协议所约定的变更事项所需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以尽快促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
3、茂硕电源与茂硕研究院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根据本协议签署日前存在的事实而做出的,每项声明、保证和承诺应单独解释,不受其他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其他条款的限制。
第四条 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一切税费由茂硕电源与茂硕研究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股权见证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定价依据
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公司的投资总额4435万元购买相关股权。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优化茂硕新能源股权结构,梳理公司架构,公司决定将茂硕新能源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茂硕研究院。本次股权调整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由于交易对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变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下转B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