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8:3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4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胡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拟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7,225.00万元,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15)第000047号”鉴证报告确认。
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225.00万元,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于2015年3月4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85万股,于2015年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950万元增加至15,935万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1,950万股增加至15,935万股。同意根据因公司股票发行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原《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改为总裁、副总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后的部分条款及修正条款进行完善和修订,形成上市后适用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拟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7,225.00万元,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15)第000047号”鉴证报告确认。
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225.00万元。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408,000.00元,扣除发行上市承销费和保荐费30,000,000.00后的净额人民币180,408,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帐户(帐号:15386101040036519),扣除其他发行费用8,158,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25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07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规范化管理的法律法规,由公司、开户银行和民生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履行募集资金监管责任。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裁王寿纯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许士卫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许士卫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王可功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可功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制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同时废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废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将2015年1月16日审议通过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议案与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一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2001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副经理、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副总裁许士卫先生简历
许士卫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煤炭经济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大专)。2001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裁。许士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8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10,408,000.00元,扣除发行上市承销费和保荐费30,000,000.00后的净额人民币180,408,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帐户(帐号:15386101040036519),扣除其他发行费用8,158,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25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0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开户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一、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5386101040036519,截止2015年2月12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040.8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生鸡屠宰建工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民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民生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民生证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民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娄家杭、雷文龙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民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861.25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民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民生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民生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民生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民生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3月3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时间: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30日-2015年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5:00至2015年3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6、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5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 年3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1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12、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制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4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做总结汇报,并提交《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4和议案5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议案10和议案1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至第9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上述第10至第18个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议案12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议案11及议案13至议案18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内容。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 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5年3月26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4117,信函请注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46。
2、 投票简称:仙坛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仙坛股份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洪义、王心波
联系电话:0535-4658717
联系传真:0535-4658318
联系邮箱:99xinbo@163.com
联系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64117
六、 备查文件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8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 会 回 执
致: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下午14:30举行的 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3月2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8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10,408,000.00元,扣除发行上市承销费和保荐费30,000,000.00后的净额人民币180,408,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帐户(帐号:15386101040036519),扣除其他发行费用8,158,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25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07号《验资报告》。
依据公司《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5 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置换的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和信专字(2015)第000047号”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网(www.cninfo.com.cn)。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225.00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225.00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225.00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仙坛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仙坛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民生证券同意仙坛股份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5)第000047号)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辞职及聘任新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0日日收到董事王可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可功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可功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可功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王斌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中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王斌先生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同意提名王斌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仙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斌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2001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副经理、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