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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3月9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义平先生召集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4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2,041,714.09元,扣除已承诺自筹投入的2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08,041,714.09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15] 0370号《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用募集资金208,041,714.0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不得用于股票、期货及衍生类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不得用于股票、期货及衍生类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下列银行账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形成头枕支杆专业化生产,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拟将“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中支杆加工环节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宁波市北仑区大碶汽配园区(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变更为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的小港生产基地(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纬十路69号),同时项目中与支杆生产相关的设备也将存放在公司小港生产基地内。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1号)批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7.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8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93.8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926.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0320号《验资报告》。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将“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中支杆加工环节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宁波市北仑区大碶汽配园区(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变更为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的小港生产基地(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纬十路69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公司变更“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中支杆加工环节的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形成头枕支杆专业化生产,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拟将“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中支杆加工环节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宁波市北仑区大碶汽配园区(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变更为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的小港生产基地(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纬十路69号),同时项目中与支杆生产相关的设备也将存放在公司小港生产基地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经营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保荐机构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继峰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提高经营效率,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继峰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08,041,714.09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1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7.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8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93.8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926.16万元。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032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2,041,714.09元,扣除已承诺自筹投入的2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08,041,714.0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15]0370号《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获公司201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中汇会鉴[2015] 0370号《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继峰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意继峰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可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20,804.17万元置换公司截至2015年2月28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概述

      (一)2015年3月9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二)公司将实施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系交易。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风险控制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是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进行的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主要用于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可控。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继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提请继峰股份注意: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此前提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意继峰股份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概述

      (一)2015年3月9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将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二)公司将实施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系交易。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风险控制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的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9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公司将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 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性较小、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3月9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3月9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戴亿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4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2,041,714.09元,扣除已承诺自筹投入的2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08,041,714.09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15] 0370号《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拟用募集资金208,041,714.0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不得用于股票、期货及衍生类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形成头枕支杆专业化生产,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拟将“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中支杆加工环节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宁波市北仑区大碶汽配园区(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变更为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的小港生产基地(具体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纬十路69号),同时项目中与支杆生产相关的设备也将存放在公司小港生产基地内。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