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1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0日收到董事华平澜先生的辞职报告,华平澜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华平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因此华平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华平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华平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1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6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和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2015年3月11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无异议,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博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作用。《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薪酬管理办法》。
七、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施海生、施春峰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33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股份。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1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施海生、施春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167,730,000股减少至167,700,000股。《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1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5年3月11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6人,实际参会6人。董事马强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斌、张荣军、陶伟、吴韬、谢德仁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石伟泽、王述清、任宝新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谢德仁、吴韬和陶伟向董事会递交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52,935,284.1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293,528.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7,147,925.29元,减去本年度实施的2013年度现金股利38,372,800.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416,881.04元。拟按报告期末总股本16,77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元(含税),共计51,996,3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和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招股说明书》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七、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将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原因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相应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从16,773万元减少至16,770万元,同时对原《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该议案还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1、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73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70万元。
2、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7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7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刊登于2015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生效。
十一、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明确意见,同意增补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十二、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建立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确保公司转型战略的实现,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和地区的收入水平,公司拟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薪酬管理办法》。
十三、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如下:
全资公司Beyondsoft Consulting Inc.(以下称“BCI”)向Mufg Union Bank, NA申请贷款1,000,000(大写:壹佰万)美元,期限为2年。
BCI的全资子公司TPG Consulting, LLC(以下称“TPG”)向East West Bank申请贷款2,000,000(大写:贰佰万)美元,期限为1年。
BCI的全资子公司TPG Consulting, LLC(以下称“TPG”)向Mufg Union Bank, NA申请贷款2,000,000(大写:贰佰万)美元,期限为2年。
以上三笔贷款用途均为补充各自公司的流动性。
董事会同意,授权BCI和TPG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四、经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3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17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彦科技”)于2015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3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014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014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它相关事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014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7月7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万股,占博彦科技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44%。授予价格为13.33元/股。
2014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共有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董事会将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06人,并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份数调整至233万股。
2014年8月1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并于2014年8月21日上市流通。
2015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回购注销原因
激励对象施海生、施春峰已经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中(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死亡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博彦科技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
施海生和施春峰作为激励对象于2014年7月7日分别获授1万和2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由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以来,公司并未有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发生,因此,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与授予时一致,即回购注销3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额度的1.2876%和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79%。
3、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向激励对象施海生、施春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33元/股。由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以来,公司未有派息事项,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施海生、施春峰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3.33元/股。
若在办理这部分股票回购注销过程中,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5、对公司的影响
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并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6,773万股变更为16,770万股,具体如下: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418,089 | 62.25% | -30,000 | -30,000 | 104,388,089 | 62.2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2,739,843 | 49.33% | -30,000 | -30,000 | 82,709,843 | 49.3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78,587,244 | 46.85% | 78,587,244 | 46.8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152,599 | 2.48% | -30,000 | -30,000 | 4,122,599 | 2.46% | |||
4、外资持股 | 21,678,246 | 12.92% | 21,678,246 | 12.93%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21,678,246 | 12.92% | 21,678,246 | 12.93%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311,911 | 37.75% | 63,311,911 | 37.7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3,311,911 | 37.75% | 63,311,911 | 37.7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67,730,000 | 100.00% | -30,000 | -30,000 | 167,700,000 | 100.00%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施海生、施春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 号》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博彦科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股票的回购程序、数量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博彦科技尚需就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1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业绩
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公司总经理马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韩超先生、财务负责人李光千先生等公司高管人员、公司独立董事陶伟先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明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19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3日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7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七)代表机构股东的被授权人和个人股东的被授权人出席现场会议和进行股权登记时,需出示和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八)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被授权人未能出具本公司董事会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不能进入会议现场投票。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下转B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