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3月10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浦俭英因工作原因授权董事罗功武。会议由董事长周福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易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易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8月18日。陈易平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本次只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其选举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将不采取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1亿元调增为不超过2亿元,该2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详见2015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终止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并将终止后原“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剩余资金投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详见2015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2015年1月1日起止2015年3月9日,远期结汇业务已发生322.06万美元)。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详见2015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详见2015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附:陈易平先生简历
陈易平先生:1971年生,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美国Dominican大学Brennan商学院MBA(访问学者)。2010年荣获“无锡市优秀律师”称号,2013年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为全国涉外法律领军人才。陈先生具有丰富的国内外法律实践经验,熟悉美国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实际运行,多次代理投资类诉讼和仲裁。陈先生自1995年开始律师执业,自2005年至今任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长期担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曾在美国Katten Muchin LLP(美国凯腾律师事务所)芝加哥总部短期工作并担任该所上海代表处中国法律顾问,曾任以色列Baylin Technology Inc(BYL.CO)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法律顾问、江苏海豚制药有限公司(中美合资)监事。
陈易平先生有独立董事任职证书。截至披露日,陈易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易平联系方式:
邮箱:ypclaw369@126.com
电话:0510-85212368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6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3月10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的投资安排。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1亿元调增为不超过2亿元,该2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1亿元调增为不超过2亿元。该2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
1、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性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2014年2月12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3月18日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次将最高额度调增为不超过2亿元。
二、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调整为不得超过2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证券投资项目。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3年内有效,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视公司情况而定。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公司严格执行岗位分离操作制度等。具体如下:
1、投资管理:1)设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和证券投资工作小组;2)证券投资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组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3)证券投资工作小组组长:董事会秘书,具体由证券投资部组织实施。
2、投资流程:董事会秘书领导证券投资部组织专人负责证券投资品种的调研、洽谈、评估并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资金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保证金进行管理。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公司董事长为证券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证券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以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证券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证券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证券投资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以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单只证券投资品种亏损超过投资金额的30%时,证券投资小组要集体讨论是否止损;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总额超过投资额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证券投资领导小组须提请董事会审议是否继续进行证券投资,并出具意见。
5、内部审计部对证券投资要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督促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三)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五、承诺
公司进行此项证券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此项证券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本次投资前12个月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2014年2月12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3月18日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1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通过后至目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金额为0元。
七、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1亿元调增为不超过2亿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1亿元调增为不超过2亿元。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1亿元调增为不超过2亿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证券投资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证券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对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
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超募资金)4000万元,截止2015年3月10日,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已累积投入募集资金417.16万元,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为3,582.8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该项目剩余资金一直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将节余资金和相应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将投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
● 本次调整后,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8亿元调整为预计8.4亿元(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第十一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8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77.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722.52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W[2011]B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的52,030万元募集资金超额募资102,692.52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万元) |
1 | 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一期项目 | 56,350 |
2 | 高性能无缝铝合金复合管研究及其产业化扩建项目 | 2,976.81 |
合计 | 59,326.81 |
超募资金已全部安排了使用计划,其所投资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 | 超募资金投入/使用总额(万元) |
1 | 收购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外方所持25%股权 | 3,165.42 |
2 | 公司综合型总部 | 3,985.30 |
3 | 年产9,900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037.68 |
4 | 收购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3,118 |
5 | 对收购的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增资 | 11,882 |
7 | 建设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 | 4,000 |
8 | 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 | 80,000.00 |
合计 | 110,188.40 |
上述项目均已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201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和使用超募资金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新建项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计划投资4,925.47万元,其中投资于精密模具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与之配套的研发设备、加工设备、检验检测设备3471万元。房屋采用租赁的方式解决。使用公司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设备和研发材料,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实施后,项目期内将形成12,67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规模,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产6,000套精密模具的生产规定,能够满足年产9,900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以及其它挤压生产线的挤压模具需求。截止2015年3月10日,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已累积投入募集资金417.16万元。
公司2014年8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4年9月10日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公司现住所实施的9,900吨平行流管项目缩减规模变更为“年产4,900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平行流管项目,目前“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投入已基本能满足变更后的“年产4,900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合理投资,提高投资利用效率,终止“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
2、本次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截止2015年3月10日,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已累积投入募集资金417.16万元,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为3,582.8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该项目剩余资金一直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将节余资金和相应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将投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
(二)投资项目情况
1、经2014年9月10日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由6亿元调整为8亿元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
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基建阶段,车间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
2、本次调整后,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8亿元调整为预计8.4亿元(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调整原因、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终止“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原因
目前“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投入已基本能满足变更后的“年产4,900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为合理投资,提高投资利用效率,终止“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原因
公司出于战略考虑,决定在无锡新区D24地块投资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现在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调整为8亿元的基础上再调增至8.4亿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为了弥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之建设自有资金缺口,减少项目贷款,提高项目收益,公司将该等项目节余资金继续投入至“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并继续按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3、调整风险
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集资金的增加有利于项目的资金保障。但该项目基建的政府监管、投资额度的调整、资金投入、项目组织、市场变化等风险,从而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和项目的预期收益。针对项目存在的风险,公司成立项目组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4、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调整符合公司现有的发展规划,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节约成本,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终止及将项目终止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实施后,公司现住所的产能将实现转移整合,以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而扩展生产空间的需要,从而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五、审批意见
1、董事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终止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并将终止后原“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剩余资金投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其他重要事项
1、“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专户(账号:84030154740002806)中的节余募集资金一并划入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专户(账号:84030155260000289)进行管理后,进行销户。
2、公司将对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2014年全年本公司累计出口收汇2901.39万美元,结汇2833.52万美元
为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程结售汇品种
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相关授权及投入资金
1、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其中:2015年1月1日起止2015年3月9日,远期结汇业务已发生322.06万美元。
授权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2016年1月1日之后,如公司仍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另行审议并公告。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除该保证金外,公司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考虑市场变动因素,公司远期结售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合约金额的10%。
四、前12个月业务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发生远期结汇业务1,200万美元,投资收益为-69.56万元。
主要原因是汇率震荡剧变,自2005年7月人民币放弃紧盯美元制度后已经升值了36%,进入2014年汇率一改升值的态势,突然人民币出现大幅贬值,2014年2月25日创3年来最大日内跌幅。2014年人民币汇率首现年度贬值。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最后一个交易日,2014年人民币中间价累计下跌0.36%,人民币即期汇率累计下跌2.42%。同时,这也是自2005年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中间价和即期汇率首次出现年度贬值。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行性分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结售汇的预测金额内,出于锁定结汇成本的角度择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方案可行。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市场营销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15:00至2015年3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6号会议室(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1:《关于选举陈易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议案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3、议案3:《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24日8:30-11:30,13:00-16: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5年3月24日16:00送达)。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邮编:214111
传真:0510-88278653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0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亚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元 |
议案1 | 《关于选举陈易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2.00元 |
议案3 | 《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 | 3.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亚太科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时间:2015年3月26日15:00至2015年3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罗功武
电话:0510-88278652
传真:0510-88278653
地址: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邮编:214111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附件
附件一: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附件一: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3月2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4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附件二: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 | 表决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选举陈易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
3 | 《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 |
注: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