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6日发出,于2015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泰维等五家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64号及2013-72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厦门泰禾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拟增加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28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同时为其增加2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三年。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36号及2013-45号公告),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新世界”)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36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公司同意为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维泰禾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
现因泰禾新世界、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360,000万元、25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北京中维泰禾置业少数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12号及2013-16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宁德市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中维”)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江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宁德中维、石狮泰禾、江阴泰禾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对原120,000万元、12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52号及2014-59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嘉盈”)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北京泰禾嘉盈少数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现因北京泰禾嘉盈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21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两年。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泰维等五家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64号及2013-72号公告),公司同意为上海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维”)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
现因上海泰维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25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两年。上海泰维少数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40号及2013-45号公告),公司同意为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御”)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
现因上海红御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10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
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60号及2012-71号公告),公司同意为泉州华大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华大”)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航”)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泉州华大、福州泰航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150,000万元、7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泰维等五家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64号及2013-72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厦门泰禾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拟增加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28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同时为其增加2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三年。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36号及2013-45号公告),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新世界”)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36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公司同意为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维泰禾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
现因泰禾新世界、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360,000万元、25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北京中维泰禾置业少数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12号及2013-16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宁德市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中维”)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江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宁德中维、石狮泰禾、江阴泰禾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对原120,000万元、12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52号及2014-59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嘉盈”)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北京泰禾嘉盈少数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现因北京泰禾嘉盈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21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两年。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泰维等五家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64号及2013-72号公告),公司同意为上海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维”)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
现因上海泰维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25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两年。上海泰维少数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40号及2013-45号公告),公司同意为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御”)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
现因上海红御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10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
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60号及2012-71号公告),公司同意为泉州华大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华大”)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航”)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泉州华大、福州泰航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150,000万元、7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光路253号32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销售建筑材料。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05,831.03 | 508,759.63 |
负债总额 | 204,887.21 | 301,634.55 |
净资产 | 943.82 | 207,125.08 |
2、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中段312号1#楼五层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1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76%、福建中维持股24%。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96,046.99 | 896,069.88 |
负债总额 | 778,767.47 | 727,379.14 |
净资产 | 117,279.51 | 168,690.74 |
2013年度 | 2014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227,367.29 | 173,997.08 |
净利润 | 43,882.68 | 51,411.22 |
3、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铺西路1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51%、少数股东持股49%。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42,892.28 | 323,117.91 |
负债总额 | 112,445.35 | 125,785.49 |
净资产 | 130,446.93 | 197,332.43 |
4、宁德市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与天湖路交汇处南侧1102室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1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自有物业出租;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90%、福建中维持股10%。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14,827.81 | 248,805.35 |
负债总额 | 195,812.69 | 221,114.27 |
净资产 | 19,015.12 | 27,691.08 |
2013年度 | 2014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0 | 73,012.82 |
净利润 | -1,543.46 | 8,675.96 |
5、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107号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3月5日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18,934.58 | 248,119.08 |
负债总额 | 204,950.53 | 235,340.75 |
净资产 | 13,984.05 | 12,778.33 |
6、江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环镇北路25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3月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的销售;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建材的销售。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1,750.71 | 117,145.30 |
负债总额 | 107,598.23 | 108,967.99 |
净资产 | 4,152.48 | 8,177.31 |
7、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1号楼13层1605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7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80%、少数股东持股20%。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61,897.16 | 176,462.09 |
负债总额 | 161,043.13 | 176,435.15 |
净资产 | 854.03 | 26.94 |
8、上海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118号4127室
注册资本:2,1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企业管理。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51%、少数股东持股49%。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54,966.10 | 303,044.62 |
负债总额 | 454,006.00 | 183,028.74 |
净资产 | 960.10 | 120,015.88 |
9、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749弄53号140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企业管理。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8,477.27 | 77,509.37 |
负债总额 | 67,479.93 | 76,542.19 |
净资产 | 997.34 | 967.18 |
10、泉州华大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南浦工业区南华工业楼3楼302室
注册资本:800万元
设立时间:201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64,285.94 | 426,693.86 |
负债总额 | 168,129.43 | 331,997.80 |
净资产 | 96,156.51 | 94,696.06 |
11、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新民路61号二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2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100%。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6,629.87 | 186,302.10 |
负债总额 | 67,816.66 | 168,443.13 |
净资产 | 18,813.21 | 17,858.9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借款人: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 最高为5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借款人: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3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借款人: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2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借款人:宁德市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12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借款人: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12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借款人:江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1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借款人:北京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21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8、借款人:上海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2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9、借款人: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1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10、借款人:泉州华大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1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11、借款人: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7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厦门泰禾、泰禾新世界、北京中维泰禾置业、宁德中维、北京泰禾嘉盈等11家下属子公司在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北京中维泰禾置业、北京泰禾嘉盈、上海泰维的少数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厦门泰禾、泰禾新世界、北京中维泰禾置业、宁德中维、北京泰禾嘉盈等11家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且此项担保风险可控。北京中维泰禾置业、北京泰禾嘉盈、上海泰维的少数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485,587.28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3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3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为北京泰禾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1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2月11日、2015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5年3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0732 | 泰禾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 价格 |
总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为北京泰禾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效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3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北京泰禾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2 |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