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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天士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2015-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5-006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天士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6.00%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6.00%

    ●起息日 :2015年4月24日

    根据《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2天士01,债券代码:122141)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该品种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2天士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即”12天士01”的未被回售部分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仍维持6.00%不变(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天士力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自“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天士01、本期债券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
    本次回售“12天士01”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天士01”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本次回售申报期“12天士01”持有人可以申报本次回售的期间,为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
    付息日在“12天士01”的计息期间内,每年4月2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年度付息日2015年4月24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天士力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天士01” 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2天01”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本年度付息日2015年4月24日) 。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元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天士01”。

    3、债券代码:“122141”。

    4、发行总额:4 亿元。

    5、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9号”文。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00%,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8、起息日: 2012年4月24日。

    9、付息日:“12天士01”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12天士01”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12天士01”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资信评级情况: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