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5-018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9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五千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账户名称: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0320188000105186。
公司于2014年9月4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江苏银行“聚宝财富2014稳赢20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收回本金5,000万元及收益1,072,054.79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转回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江苏银行“稳赢2号(98D)第150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稳赢2号(98D)第150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实际投资运作天数:98天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预期产品收益率:4.7%(年化)
6、产品起息日:2015年3月11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6月17日
8、理财资产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本金保证:本产品江苏银行承诺到期100%保本
9、收益支付方式:到期后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收益计算基础为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
10、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伍仟万元整(RMB5000万元)
1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3、本次投资保本型理财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主要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产品投向为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高流动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风险较低。如投资标的主体不能按期偿还本息,则投资者收益部分将可能遭受全部损失。
2、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3、政策风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税务的改变亦可能会导致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从而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未能及时变现,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投资者不能提前赎回,因此,投资者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6、再投资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内,江苏银行有权在约定条件下提前终止,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实际理财期将少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江苏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到期付息或提前终止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应根据相关约定及时登陆江苏银行相关网站或向当地销售机构查询。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江苏银行的事由的出现,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9、相关提示:本理财产品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是,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可能为零。
三、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4年9月4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江苏银行“聚宝财富2014稳赢20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收回本金5,000万元及收益1,072,054.79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转回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7 月 1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监事会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9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14年9月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署的《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