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2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和《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现对相关公告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内容
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二、关联方介绍”中补充披露关联方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乐平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补充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7.95亿元,净资产4.47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8.78亿元,净利润1.08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总资产1.93亿元,净资产0.76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177万元,净利润-20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乐平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8794万元,净资产2096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9072万元,净利润3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补充内容
在专项说明“四、结论”中补充披露对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度盈利预测未实现后,公司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补充如下:
根据公司《盈利预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条款,计算得出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需补偿752388股兴发集团股票。公司计划在2014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业绩补偿事宜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按照浙江金帆达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回购浙江金帆达所持股份,并于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已向浙江金帆达发送《关于与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沟通函》,尚未收到书面确认回函。公司在收到浙江金帆达回函后,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相关公告内容中,除上述内容进行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