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复审和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5-0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复审和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9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公司名称和证书编号为: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433000171、GR201433000434。
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3000253。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36号),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复评为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名称和证书编号为:
浙江华元汽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GF201433000048);
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GF201433000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汽轮成套有限公司、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浙江华元汽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在2014年度至2016年度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2014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14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