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安汽车”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持有的“长安汽车”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5-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1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长安汽车(代码:00062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网上直销基金转换及定投最低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自2015年3月16日起对网上直销基金定投及转换功能最低交易限额进行统一调整。
调整后,本公司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转出份额最低限制为100份(包括钱柜买基金功能和钱柜定投功能),网上直销基金定投金额最低限制为100元人民币(包括钱柜自动充值功能)。
投资者可拨打咨询电话 400-888-5558,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