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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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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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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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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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 “保态势、调结构、增活力”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内部效率提升、市场营销开拓等各项重点工作。受行业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滑以及天然气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处于亏损状态。本报告期,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9.13亿元,合并净利润-2.7亿元,其中浮法玻璃业务受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亏损严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开展对标管理,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原片良品率显著提高;光伏玻璃重点推进2.8mm、4.0mm等差异化产品生产;浮法玻璃持续提高超白产品及中空、low-E产品产量。二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研发工作,多措并举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开发出新花型压延辊并投入使用,增加产品品种;优化池炉生产工艺,减少池炉动力消耗;改造投料系统,大宗原材料全部实现散装直投,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完善营销体系建设,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构建营销体系,强化市场分析和预判职能;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增加差异化产品销售,扩大海外市场销售量;燃气业务布局零售终端,拓展创效空间。四是开展机制创新,营造积极工作氛围。开展管理创新,改革干部任用机制,优化员工岗位配置及考核模式,激发企业活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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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为19.13亿元,较2013年度增加8.94%,公司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收入有不同程度增长。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光伏玻璃业务销售收入7.97亿元,较2013年增加24.14%,原因为光伏玻璃产品销量增加;浮法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业务收入为3.14亿元,较2013年增加1.95%,原因为公司增加超白及深加工产品销售;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销售收入7.92亿元,较2013年销售收入基本持平。
(3) 订单分析
公司光伏玻璃和浮法玻璃销售较为分散,无重大订单。天然气业务依据上游资源配置情况对下游用户进行销售,不涉及订单销售。
(4)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5.89亿元,占本年销售总额的比例为30.78%;其中最大客户销售额为2.28亿元,占本年销售总额的11.92%。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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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2.54亿元,占本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3%;其中向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8.82亿元,占本年采购总额的51%。
4 费用
公司费用变动情况详见年报正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七.36-38相关内容。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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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围绕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展开。主要有新品种光伏玻璃、光伏玻璃镀膜等深加工技术、提升光伏玻璃性能等相关重要设备、关键件与材料研发;Low-E玻璃新产品开发和技术研发;光伏组件、电子超薄玻璃及其深加工项目和配套技术储备。
6 现金流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原因是本期票据及信用证到期托收;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原因是上期预付土地价款金额较大;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贷款,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股东投资款。
7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安彩太阳能经营亏损较大,同时本期对闲置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3年5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99,250万元,募集资金实施进度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初,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为坚持在新能源和节能领域的发展方向,加大在天然气领域的投资,布局零售终端,完善包括管网、液化工厂、加液站在内的天然气产业链,提高天然气板块盈利能力。对于现有玻璃板块,通过技改、优化产品结构、开拓市场等方法减亏扭亏。
本报告期,公司积极按照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加快推进日处理50万立方米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对LNG零售终端的布局建设,天然气板块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公司对现有玻璃板块业务积极开展技术改造,不断优化调整产品结构。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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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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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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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具有20多年电子玻璃制造经验和技术发展历程,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这20多年发展历程中,公司不断研究和探索,在彩色显示器件玻璃、太阳能玻璃、高档建筑节能玻璃、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等产品领域先后申报专利340余件,拥有核心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项;当年获得专利授权14项,包括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项和国际发明专利授权1项。
2、人才竞争优势
公司在20多年的电子玻璃生产制造历程中,经过技术的积累,人员的沉淀,培养了一批吃苦耐劳、奉献、敬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人才队伍,在玻璃制造领域具有一定的人才竞争优势。
3、资源、能源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经营西气东输豫北支线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气源供给方为中石油,优质稳定的气源供应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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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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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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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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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管网、管道液化气、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投资与管理及配套设备、配件的制造、销售;天然气储运安全管理;能源技术服务及咨询,目前主要经营管理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管道运输业务。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8,485.39万元、净资产16095.49万元,2014年销售收入100,203.73万元、营业利润5,440.75万元,净利润4,403.17万元。
(2)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玻璃、节能玻璃及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经营管理超白浮法玻璃及其深加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80,076.73万元、净资产-13,308.80万元,2014年销售收入31,384.55万元,营业利润-21,293.98万元,净利润-21,149.53万元。
(3)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液晶基板玻璃及显示器件。公司注册资本23,3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7,906.19 万元、净资产17,900.76 万元,净利润-178.66 万元。由于技术、资金问题,液晶玻璃基板项目目前仍没有实质性进展。
(4)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能源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目前主要进行LNG零售站点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873.30万元、净资产2,860.10万元,净利润-138.71万元。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要求自 2014年 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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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末末净资产以及 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子公司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新设成立三个子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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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