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5-026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的全资子公司顺高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高船务”)就12 艘64000 吨散货船租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项下争议与承租人发生了仲裁事项。承租人于2014年3月7日指定仲裁员,就12 艘 64000 吨散货船租售合同提起仲裁。2014年5月,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做出裁定,支持我司取消前6艘船的租售合同,并裁定由对方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该裁定未述及后6艘船的合同争议。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15日和2014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仲裁事项暨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和《关于仲裁事项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其后,公司在上述仲裁庭裁定的基础上,针对公司的损失向仲裁庭进一步提出请求。近日,仲裁庭就前述公司的请求做出了裁决,且该裁决已生效。
二、 仲裁进展情况
近日,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做出判决,在支持我司取消前6艘船租售合同的基础上,裁定对方赔偿我司预付款、担保费、律师费及相应利息损失,并裁定由对方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上述各项费用共计约3000万美元。
为保证该6艘船租售合同的履约,承租人以高纯度的镍丝作质押,但该质押物的执行尚存在争议。上述质押物的价值尚不确定,且可变现能力较差。
上述仲裁庭裁定的对方应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实际能获得的受偿金额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仲裁裁定的执行情况。
三、 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仲裁进展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