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两会特别报道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建设合同中止并重新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公告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3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78版:信息披露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建设合同中止并重新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5-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09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0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公司于2012年7月6日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署了《2012年公司债券保荐协议》,聘请申银万国为公司2012年度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于2012年7月6日与申银万国签署了《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请申银万国担任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为此,公司与申银万国于2013年1月14日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委托申银万国接替银河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日前,公司接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书面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号】及《关于核准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其2家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号】,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已在上海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也已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由其经营原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承销保荐业务(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业务除外)。

      由于原申银万国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公司已于2015年3月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约定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持续督导协议》和《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