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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15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 :临 2015-006和临 2015-009)。
2、特别决议议案: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均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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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少杰 杨昊悦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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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5-009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上午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占正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80,700万股(含80,7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变更公司股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价格优先的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3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4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700万股(含80,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年产50万吨低定量强韧牛卡纸、43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纸、27万吨渣浆纱管原纸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77,37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利用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5-010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4日起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于2015年3月4日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于2015年3月11日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
201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于2015年3月14日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及资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6日复牌交易。
上述相关公告及资料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