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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5-008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到,经双方协商,公司不再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费为3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总部位于北京,在境内设有20家分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设有4家境外成员所,拥有境内从业人员近4,000人,中国注册会计师1,000余人,境外执业资格人员逾200人。信永中和是国内第一批取得独立签发H股审计报告以及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专业中介机构,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工程造价甲级资格等行业的最高资质,具备同时为多个大型企业集团服务的能力,为境内外200余家上市公司提供主审服务,在企业重组、股票发行与上市、审计等专业服务方面具有极强的实力和出色的业绩。

      独立董事意见: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5-009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30日 10 :00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君豪大饭店二楼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30日

      至2015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3月14日的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3月30日上午10:00 前

      2、登记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君豪大饭店二楼会议中心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郑家佳

      3、联系电话:(023) 67990677;传真:(023)67990684。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